17日上午,山东省“重点工作攻坚年”动员大会上提出,要健全“免罚清单”机制。
以往执法中,一些企业轻微、非故意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不涉及盈利,也没有侵害他人利益,一旦监管部门予以处罚,不仅会给刚起步的企业带来经济负担,还将影响企业征信。
优化营商环境不仅要在“放”上面做文章,更要考虑如何“管”。健全“免罚清单”机制,对企业出现非主观轻微违规、没造成严重后果的,明确免罚适用范围。以执法的包容审慎,向市场释放温情与善意。免罚不是不管,而是给予容错改正机会,不至因一点小错,将企业“一棍子打死”。
去年,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8个行政执法领域的30项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首次建立容错机制。这是山东省首个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在副省级城市层面也属于首创。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注意到,这些免罚清单里的事项,有的是属于程序违法,依法改正后,可不予处罚;有的是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可不予处罚。其中涉及集贸市场管理、价格法、食品安全法等领域8个事项的免罚措施为全国首创。
既要宽容,也要审慎。免于处罚不等于撒手不管。对于不予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管部门除了责令改正外,还必须对其开展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让他们意识到问题出在哪里,如何改正,以免再明知故犯。以青岛为例,对列入清单的不予处罚事项,青岛并非放纵不管,而是要求执法人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政策提醒告诫、约谈、责令改正等多种手段,确保市场经营主体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仍会得到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