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开学前后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建立预防预警机制,做好流程再造。建立学校疫情防控管理体系,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形成由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部门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校医、心理老师等人员共同参与的校内防控管理网络,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建立联防联控工作网络,明确当地卫健部门、所属街道办事处(社区)、属地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坚持因地制宜,“一校一案”,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三案八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开学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通风和消毒制度、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可按照《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标体系》进行自查。
(二)细化师生返校方案,做好人员摸排。以“控制传染源头、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原则,做好人员健康和行程摸排工作。根据摸排结果,制定师生返校方案。要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清近14天返青师生名单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最新防疫要求,对需要居家观察隔离的师生做好安抚工作,14天期满无问题后方可返校。师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口罩。提前准备消毒湿巾等物品,保持手卫生。旅途中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并及时就诊,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做好假期留校和提前返校师生的每日健康监测和管理,确保无遗漏,假期留校和提前返校师生有异常反应的,及时上报学校驻地所属社区,个人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情况下,自行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三)完善资源设施配备,做好应急保障。学校要按照权属性质,结合本校(园)医疗条件,加强与属地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系,解决好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用量、医务人员、工作人员配备等问题。要准备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尽量单独设置,配足体温计、消毒液、医用酒精、口罩等防护用品,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足肥皂和洗手液。要高度关注寄宿制学校、农村和偏远地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保证疫情防控物资的充足到位。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四)丰富网络教学资源,做好教学预案。正式开学前不得组织或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延迟开学期间,各校教学部门要提前组织学科教师,认真准备线上教学资源,充分利用“课后网”和“空中课堂”,组织开展网络教学。要合理安排网课时间,限制时长。要合理安排网课内容,关注学生的艺术素养和身心健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确保平台畅通,学科教师要认真开展网上集体备课;认真开展作业批改和线上答疑活动,确保网络课堂实效。同时对居家隔离的学生要酌情做好单独辅导。
(五)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做好信息报送。全面实施封校管理,校园门口要设立体温检测岗,人员进入学校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3℃,不得进入校园。要通过新媒体、多媒体、网络课程、慕课、海报等形式,对师生进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知识、用眼卫生、体育锻炼等宣传教育。加强对教职员工防控技能的培训。动员师生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师生自觉防控的意识和能力。完善信息收集渠道,保障信息畅通;完善信息报送流程,及时准确全面上报信息,学校要将每日摸排信息上报所在区市教体局,“日报告、零报告”信息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做好直报和及时续报。
(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环境整治。按照《青岛市各级各类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第一版)》要求,开展全校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对学校各区域进行集中消毒,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的校车管理制度,对校车司机和跟班老师进行培训,按规定对校车进行消毒。校园门口要放置标识鲜明的废弃口罩垃圾桶,规范做好消毒处置工作。
二、开学后防控措施
(一)做好进校(园)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学校延迟开学规定,全力做好返校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提倡自驾、拼车、包车出行等返程方式,对目前人在湖北的师生,要根据规定延长假期、暂不返回山东,已返回的要严格隔离观察14天。错峰安排返校时间,适时分学校、分地区、分批次向离校学生发布返校通知。对集中返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车辆统—接站。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实施分散人流,错峰入校。实施上下校车体温检测制度。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的宿舍管理制度,进出宿舍进行体温检测。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晨、午、晚检(寄宿制学校要进行晚检),做好因病缺勤登记与病因追踪报告、复课证明查验等日常防控工作。
(二)做好特殊人员监控。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咳嗽、胸闷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学校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并配合做好排查、消毒等后续相关工作。加强与疑似或确诊的人员家长(家属)联系,对疑似或确诊的人员适时进行心理疏导,给予人文关怀。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医学观察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将其隔离,医学观察。
(三)做好卫生清洁消毒。全面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按照《青岛市各级各类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每天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等定期进行消毒。按规定落实好校车卫生保洁与消毒工作。根据《青防指办第92号关于规范处置废弃口罩的紧急通知》要求,做好废弃口罩垃圾桶消毒处置工作。
(四)做好师生健康教育。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疫情未解除前,不举行任何聚集性活动。将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以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急知识贯穿在日常教育之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服务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持续、深入开展卫生与健康教育,保证课时。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正常作息,增强自身免疫力。
(五)做好食堂餐饮管理。食堂采购人员、送货人员和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控管理,尤其督促落实送餐到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在当地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六)做好舆情监测应对。要分级做好疫情舆情应对工作。多层次、全方位及时监测、收集、研判舆情发展方向,为舆情处置提供第一手资料;要建立信息发布制度,保证对外发布的信息准确、权威和透明,发布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基本情况和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及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等,在事态尚未清楚前慎报原因。在公开发布信息的同时,关注舆情发展变化,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联系家长、社区辟谣,化解矛盾、稳定局面、安定人心、维护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