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到2022年,青岛城镇3口之家住房面积将达105平方米!

2020-01-03 07:30 来源:青岛日报

  近日,

  市住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青岛市住房发展规划(2018-2022年)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2018-2022年,

  全市要确保城镇住宅用地供应量,

  新增住房65万套至75万套左右。

  到2022年,

  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5平方米,

  这意味着位于城镇的三口之家

  住房面积将达105平方米。

  《规划》还提到了哪些具体内容?

  为您划重点

  ↓↓↓

  形成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

  住房供应体系

  《规划》指出,全市要完善以租赁住房、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组成的住房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公租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人才住房组成的政策住房保障体系,形成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住房供应体系并保持稳定。

  在新建商品住房供应方面

  具体来讲,在新建商品住房供应方面,根据人口净流入规模和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科学制定住房供应计划,适时调整住房供应规模及住房新开工规模。合理引导北岸城区、西岸城区等有序接纳东岸城区的外溢居住需求。新建住房优先布局在交通便捷、就业机会多、生活配套完善的区域。大力发展绿色住宅、智慧住宅,鼓励打造精品化、多样化住宅产品,支持住房改善和品质提升。

  在住房租赁市场方面

  在住房租赁市场方面,《规划》要求,按照“国企先行,社会资本跟进”的思路,引导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提供规模化、多品种租赁服务,满足不同层级的租赁需求。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的部分房源用于租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拓展业务,配合业主出租空置房源。此外,各区市可根据市场需求,鼓励企业趸租闲置房屋,整修后用作租赁住房。

  在政策性住房建设和供应方面

  在政策性住房建设和供应方面,《规划》提出加快在建公租房项目建设,完善周边配套设施,尽快形成有效供应。按照困难优先、分步实施的原则,将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从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家庭,逐步扩大到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此外,建立适合本市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优先面向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供应。

  在住房更新改造方面

  在住房更新改造方面,2019-2020年,启动棚户区改造5.5万套(户),计划改造老旧小区建筑面积70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8万户。

  《规划》还明确了

  青岛市城市住房发展的分区指引

  与此同时,

  《规划》还明确了青岛市

  城市住房发展的分区指引,

  形成了构建“优化提升区、重点拓展区、

  远郊发展区”的住房发展总体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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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为“优化提升区”。该区域的主要任务为采取整片区更新改造的方式,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尊重居民意愿为前提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探索推进主城三区与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等区域在政策性住房上的跨区建设合作,并向提供住房保障支持的区输出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引导优化提升区符合条件的居民到其他区域解决住房问题。

  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为“重点拓展区”。重点拓展区作为青岛市未来新增住房供应的主要区域,除满足本地居民的首次购房和改善性需求外,也满足优化提升区外溢的购房需求。以“主城区-特色组团-特色小(城)镇”的新型城镇化体系构建为引导,与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同步推进,各市区新建住房科学布局、规模合理,推动职住平衡和产城融合发展。

  平度市、莱西市为“远郊发展区”。该区域要根据本地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引进人才及乡镇医疗、教育等行业职工的实际需求,新建一定数量的政策性住房。新建小区严格执行配套设施建设标准,逐步实现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

  到2022年,

  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5平方米,

  城镇的三口之家

  住房面积将达10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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