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青岛市经济社会实现巨大发展,人口经历无计划增长、有计划控制、政策调整等发展阶段,实现了由传统人口再生产类型向现代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伴随经济社会发展,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城市发展实现巨大跨越,城镇化进程全面协调推进。
记者从青岛市统计局获悉,截至2018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939.48万人,较1949年增长1.31倍;户籍总人口817.8万人,增长1.02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3.6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61.95%,均居全省前列。
一、人口总量持续平稳增长,结构素质不断优化提高
(一)人口增长主要阶段划分及特征
纵观青岛市人口发展演变历程,大致分两个时期八个阶段。
1、第一时期(1949-1977年)无计划的增长时期
第一阶段:人口迅速增长阶段(1949-1958年)。这一阶段由于社会制度的变革,解放了社会生产力,国民经济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健康水平、生育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形成了青岛市建国以来第一次人口出生高峰期。这一时期共出生人口155.7万,年均人口出生率35.1‰。人口增长呈“高出生、高死亡、高增长”态势。
第二阶段:人口负增长阶段(1959-1961年)。这一时期,由于政策失误和自然灾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遭受暂时性困难,人民生活水平急剧下降,育龄妇女生育水平降低,人口出生率急剧降到1961年的16.7‰,全市人口减少26.3万人,年均下降2.78%,由上一阶段的高速增长变为负增长,形成青岛市建国以来唯一的人口负增长阶段。人口增长呈“低出生、高死亡、负增长”态势。
第三阶段:人口快速增长阶段(1962-1972年)。国民经济逐步恢复,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改善,由于补偿性生育,人口出生率迅速提高。1962至1972年,年均人口出生率升至32.7‰,形成青岛市第二个生育高峰期。人口增长呈“高出生、低死亡、快速增长”态势。
第四阶段:计划生育初期阶段(1973-1977年)。1973年,国家开始提倡“晚、稀、少”的人口政策,人口年均出生率由上一阶段的32.7‰下降到17.4‰,回落15.3个千分点。人口增长呈“低出生、低死亡、缓慢增长”态势。
2、第二时期(1978年至今)有计划的控制时期
第五阶段:自然增长决定人口增速减缓的波动增长阶段(1978-1990年)
20世纪70年代末期,计划生育被确定为基本国策,青岛市人口发展得到全面有效控制。本阶段,青岛市人口净增81.32万人,年均增长1.09%,较上一阶段明显下降。改革开放初期,人口自由流动受到严格限制,绝大多数人口户籍地与居住地保持一致,户籍人口增长速度即为常住人口增长速度。1979-1990年,青岛市人口自然增长64.46万人,占全部新增人口的79.51%,自然增长在这一时期人口增长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期间,青岛市属于人口净流出型,主要是青岛市大学生赴外地就学所致。
第六阶段:流动人口增长主导人口增速缓慢的回升阶段(1991-2003年)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实施和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20世纪90年代以来,青岛市人口的较快增长得到有效控制。这一时期,青岛市常住总人口净增119.48万人,年均增长1.28%,比上一时期略有回升。户籍人口增速大幅度回落,年均增速仅为0.6%,户籍与常住人口增速明显拉大。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人口流动日益增多,户口所在地的改变已不再是人口迁移的主要标志,而人口居住地的改变则成为人口流动的主要因素。1991-2003年,青岛市外来人口增加73.6万人,占全部净增人口的61.6%,流动人口在这一时期的人口增长中占据主导地位。
第七阶段:机械变动导致人口进入较快增长阶段(2004-2015年)
2004年以来,青岛市经济发展加快,对外开放程度提高,户籍政策进一步放宽、人才引进力度加大、普通高等院校连年扩招等,人口流动速度加快,人口发展进入全新发展阶段。这一时期,青岛市常住总人口净增123.82万人,年均增加10.3万人,明显快于前两个阶段。户籍人口年均增长0.7%,高于上一时期0.1个百分点,主要是机械变动影响所致。
第八阶段:“全面二孩”调控政策下人口进入新发展阶段(2016-2019年)
2016年初起,国家调整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受前期堆积生育和2015年生肖为羊年部分人口推迟生育的综合影响,2016-2018年,全市户籍人口出生分别为11.84万、11.57万、8.86万,较前期出生水平明显增加,出现一个生育小高峰。2018年,出生人口呈下降趋势,“全面二孩”政策生育高峰已过,逐渐恢复正常生育水平。
(二)人口增长变化主要特征
1、区划调整加速全市人口集聚
区划调整是促进区域发展和吸引人口集聚的重要因素。1978年以来,青岛市历经四轮大的区划调整,分别为:1978年11月,烟台地区的即墨县、昌潍地区的胶南县及胶县划归青岛市管辖。1983年10月,潍坊地区的平度县和烟台地区的莱西县划归青岛市管辖。这两次区划调整,明显促进了全市面积和人口规模的扩大。2012年12月,青岛市再次进行区划调整:撤销市北区、四方区,设立新的市北区,撤销黄岛区、胶南市,设立新的黄岛区。2017年10月,即墨撤市设区,青岛市行政区变为7区3市。城区的持续增加,集聚人口效应进一步加大。
2、户籍制度改革加速市民化进程
2014年12月、2018年3月,青岛市先后出台《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大户籍改革力度,放宽准入条件,推动大学生、外来务工等人员便捷落户。新的户籍制度改革为发展聚人气、引人才、增后劲,加速外来人口市民化进程,助推全市户籍人口规模不断扩大。2015年以来,全市户籍人口年均增长1.16%,人口增长较前期明显加快。
3、家庭户规模小型化趋势明显
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四次人口普查时,全市平均每个家庭户常住人口分别为4.07人、3.49人、2.97人、2.79人,呈逐步缩小趋势。从家庭代数看,青岛市家庭户均为二代户所占比重最高,且一代户呈扩张趋势。2010年,青岛市一代户家庭占家庭户总数的38.4%,比2000年上升10.4个百分点;二代户家庭占48.7%,下降11.1个百分点;三代户家庭占12.6%。家庭户规模向小型化、核心化转变,对家庭养老模式、子女教育、居民住房需求、社区服务、家庭服务等都将产生长远影响。
4、人口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高学历人才明显增加,人口平均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1982年至1990年,全市高中受教育人口从34.82万人增至68.33万人,大学专科及以上受教育人口从3.62万人增至12.38万人。2000年至2010年,高中受教育人口从111.42万人增至150.82万人,占比上升1.84个百分点;大学专科及以上受教育人口从41.67万人增至129.54万人,占比上升10个百分点。2017年末,全市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0年,比2010年提高0.4年。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13年,比2010年提高0.65年。平均受教育水平的稳步提高,是青岛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
5、平均预期寿命逐年提升
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综合衡量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2000-2010年,青岛市常住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由74.5岁提高到77.9岁,其中,全市男性由72.6岁提高到75.3岁,女性由76.9岁提高到80.5岁。随着青岛市社会经济条件、卫生医疗水平的不断改善和提高,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不断提高。2018年,青岛市户籍人口平均预期寿命81.16岁,呈上升趋势。
6、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
青岛市于1987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在全国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地区。全市老年人口逐年增加,占总人口比重不断提升,短期内人口老龄化仍将呈现进一步加剧的发展趋势。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17年末,全市常住人口老龄化水平21.82%,较上年提升1.22个百分点,高于全国4.52个百分点,高于全省0.46个百分点;户籍人口老龄化水平21.9%,比上年提高0.61个百分点。
二、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质量明显提升
(一)2000年以前起步发展阶段,稳步推进
1978年以前及改革开放初期,青岛市产业基础较差,各领域均处于起步和探索发展阶段,二、三产水平低,城镇规模小,承载力弱,城镇化进程在起点较低的情况下,平缓发展。至2000年,青岛市城镇常住人口达415.85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城镇化率)55.49%,全市城镇化进程实现良好起步。
(二)2000年至今城镇化主要发展阶段,成就明显
“十五”快速发展期。全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的目标,加强宏观调控,努力克服经济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困难,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城镇化协调发展。全市GDP由2000年的1151.2亿元提升到2005年的2695.5亿元,城镇化水平由55.49%提升到63.2%。城镇人口由415.85万人增加到517.96万人。“十五”时期总体特征表现为经济高速增长,带动总人口和城镇人口同步增长,且城镇人口增长更快。城镇化水平高于同期全国、全省20.21个、18.2个百分点。
“十一五”稳步发展期。面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市认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全市GDP由2005年的2695.5亿元提升到2010年的5666.19亿元,城镇化水平由63.2%提升到65.81%,年均提升0.52个百分点,较“十五”时期回落1.02个百分点。城镇人口由517.96万人增加到573.54万人,年均增长2.06%,较“十五”时期回落2.43个百分点,快于全市总人口增速0.82个百分点。“十一五”时期总体特征表现为经济高速增长,带动总人口和城镇人口稳步增长,城镇人口增速快于全市总人口增速,增速较“十五”时期有所回落。城镇化水平高于同期全国、全省16.13个、16.1个百分点。
“十二五”较快发展期。制定下发《青岛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年-2020年)》,大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户籍制度改革,调整实施“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城镇化进程迎来又一较快发展期。2015年,全市GDP达9300.07亿元,城镇化水平提升到69.99%,年均提升0.84%,较“十一五”时期提升0.32个百分点。城镇人口达636.7万人,年均增长2.11%,较“十一五”时期提升0.05个百分点,快于全市总人口增速1.25个百分点。“十二五”时期总体特征表现为经济较快增长,带动总人口和城镇人口较快增长,城镇人口增速快于全市总人口增速,城镇化提升幅度高于“十一五”时期。城镇化水平高于同期全国、全省13.89个、12.98个百分点。城镇化发展达到增速较快、水平最高的新发展阶段。
(三)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理念,城镇化质量明显提升
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理念,强调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真正转变,实现城乡统筹、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城镇化与工业化协调发展。国际研究表明,当城镇化、工业化和非农化发展较为协调时,IU比越接近于0.5,NU比越接近于1.2。根据IU、NU比国际标准值法计算,目前青岛市IU比为0.45,NU比为1.15,表明青岛市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比较协调。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全市三次产业比例由1997年的14.5:48.1:37.4调整为2018年的3.2:40.4:56.4,一产、二产占比持续下降,三产占比不断上升。一、二、三产就业比例由1978年的61.3:25.6:13.1调整为2017年的16.8:37.8:45.4,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显著提升。
生产效率显著提高。2017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82766元/人,较1997年提高7.91倍;人均GDP达到119357元,较1997年显著提高。
实施贫困人口、贫(弱)村脱贫成效显著。至2017年末,全市实施贫困人口、贫(弱)村脱贫成效“双提升”工程,200个省定贫困村和310个市定经济薄弱村基本实现脱贫摘帽。
交通、通信实现巨大变化。2018年末,市区公共汽、电车线路623条,营运公交汽、电车8475辆。共有地铁线路4条,地铁年客运量15294万人次,日均客运量41.9万人次,青岛市自2016年末起正式进入地铁时代。拥有航线192条,较2013年增长58.7%。全年航空旅客吞吐量达2454万人次,较2013年增长69.1%。农村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移动电话232部,较2013年增长5%。
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2018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273.51万人,较2013年增长17.6%;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23.69万人,较2013年增长30.8%;全年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7.5万人,较2013年增长17.2%。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100%。
城乡居民收入明显增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由2005年的16015元增长到2018年的68197元,增长3.26倍。1990年至2018年,青岛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624元增长至50817元,提高30.3倍;农民人均纯收入由952元增长至20820元,提高20.8倍。2018年,城市和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28.3%、29.5%,分别比2006年下降5.5个、6.3个百分点。2018年末,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32.9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35.9平方米。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18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07天,占全年的85%。近岸海域水质达到或好于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点位数占90.6%。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9分贝,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8.0分贝,均呈持续改善趋势。
医疗卫生养老机构设施及人员明显增加。2018年末,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8027个,比1949年增长99.3倍。其中,医院421个,增长15.2倍。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3万张,增长48.1倍。其中,医院5.1万张,增加4.99万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82张,增长24.3倍;每千人口拥有医生数4.23人,增长12.2倍。全市登记养老机构238家,总床位6.8万张,千名老人床位数37.5张,全市养老护理人员3707人。目前,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已初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