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息达6066.67%!青岛大三学生被坑转身放起校园贷,两年覆盖全国

2019-12-17 14:58 来源:中国经济网

  很多人都听说过“非法校园贷”这个词,有的大学生最初仅仅借了几千元的非法校园贷,但最后利滚利要还的钱,竟然达到了几万甚至十几万元。甚至个别人因无力偿还,最后选择了自杀。

  非法校园贷的套路,究竟是什么?

  砍头息、涨利息、缩周期,校园贷套路满满!

  22岁的张强(化名)是山东省胶州市某高校在校生,因为借非法校园贷被催债,每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2017年10月,这个校园贷团伙被铲除,可张强还是无法安心学习,恐惧感依旧陪伴着他。

  胶州市检察院告诉记者,张强通过网络平台累计借贷了7万多元本金,加上利息,越还越多,被追债追得不得安宁。

  他的贷款主要是用在了与学习无关的各种消费上,比如和女朋友校外租房、外出旅游。慢慢地,经济缺口越来越大,于是上大学不久,张强通过网络贷拿到第一笔贷款3000元。

  这3000元分九个月还,每个月利息大概一百元钱。张强父母每月都会给他几千元生活费,所以他觉得3000元贷款和每月100元利息根本不是事儿。但是,3000元贷款月息100元,相当于年息40%,已经属于高利贷。

  由于张强从正规渠道无法贷款,而网络上的贷款,尤其是校园贷门槛低、放款快,一下子吸引了他。直到借了校园贷,他才发现套路接踵而至,一步一步地套住了他。

  第一个套路就是砍头息。比如借款人实际拿到手的贷款是9500元,却要按照10000元来偿还本金和利息。

  提供贷款的网络平台

  另外的套路则是,还款利率随意上调、还款周期随意缩短。

  张强在还款过程中,利息从月息10%涨到月息50%,还款周期又从一月一还,缩短到一周一还,等于贷款利率从月息10%涨到了周息50%,相当于年息2600%。

  也就是说,按照这样的利率,如果贷款1万元,一年光利息就得还26万元。越还越多的利息压得张强喘不过气来,只能用贷款还贷款,陷入饮鸩止渴的恶性循环。这个时候,他已经无法还钱了。

  帮同学贷款却遭到无辜之灾,放贷人竟也是在校大学生!

  张强企图用贷款还贷的办法堵住贷款窟窿,但这条路也走到了尽头。如果此时他立即告知父母,也许还能找到其它办法。但是他想出的一个变通办法,引发了一场祸及无辜的噩梦。

  何兵(化名)写的借条

  2017年9月,张强再次借校园贷时,因为债务太多、还款记录不良碰了壁。于是他找到了女朋友晓蕾(化名)与另外两个男同学何兵(化名)与白力(化名),帮忙替他贷款。

  张强通过男同学何兵、白力分别贷款5000元,结果每人被扣掉砍头息2000元后,到手只有3000元,但借条上却都写着借了1万元!

  晓蕾的借款合同,实际到手只有6500元,却写着借到2万元。让张强更难以承受的是,三个同学替他借的这笔校园贷,不仅砍头息更高,还款利息也更惊人。

  山东省胶州市检察院检察官黄英:他们拿到手只有3000元,一周后需还款5000元。如果一周之内不还钱,那么第二周需要还款10000元。这些内容不会在借款合同上体现,都是口头约定,借款合同非常正规,找不到任何瑕疵。

  晓蕾(化名)写的借条

  拿到手3000元,两周后却要还10000元,相当于两周利率为233.33%,年利率为6066.67%!也就是说,如果借到手1万元,一年要还60多万元的利息!

  就是这样的利率,三个同学不仅帮张强借了贷款,还写了虚高债务的借款合同。在每张借款合同上,借款人都是一手举身份证,一手举借条拍了照,发给了放贷人刘建(化名)。

  女大学生晓蕾手举身份证和借条

  然而,张强和他的三个同学都没有意识到校园贷背后的陷阱。当晓蕾帮男友张强贷到款,而他无法按期还上钱时,她的照片便被放贷人撒满了他们的大学校园。催债的传单上,都是对晓蕾极尽侮辱的语言。不仅如此,另外两名替张强贷款的男同学,也被人从宿舍带走进行了扣押和殴打。

  大学校园里晓蕾被催债的传单

  接到张强的报案,警方担心有大面积学生出现这样的情况,于是尽快展开了调查。

  山东省胶州市三里河派出所民警李翔表示,警方调取了三个犯罪嫌疑人非法看押两个大学生时,所在网吧的监控录像和登记信息,并根据其中一位所开白色奔驰车的户主信息,迅速锁定并抓捕了犯罪嫌疑人刘建。在刘建的住处,警方找到了通过网络向大学生发放校园贷的神秘平台以及诸多借款人的成套资料。

  抓捕现场

  李翔表示,材料是来自全国各地的一些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信息,包括微信号、QQ号,还有校园住址,哪个系、哪个班,父母、亲戚、朋友一些联系方式。写的欠条包括手持借条、身份证拍的照片。

  犯罪嫌疑人刘建(化名)给员工提成的比例

  警方在现场查抄的这个本子上,登记着借贷者编码信息,每页40人,共有数百条。

  其中一张纸上写着犯罪嫌疑人刘建给员工提成的比例,每发展一个借贷者:“全国(客户)1万以下:15%;1-2.5万:10%”“山东(客户)1万以下20%;1-2.5万:15%”。

  刘建就是这个校园贷公司的负责人,被捕时还是在校大三学生,那时候他已经做了两年校园贷。

  最初的动因是他在大一时借了1000元校园贷,最终还了5000元。作为受害者的刘建没有引以为戒,反而看到了巨大的利益诱惑,于是他加入了一个套路贷群,开始学习如何放贷,两年时间业务就遍及全国。刘建说,他甚至会要求来借贷的女大学生拍裸照给他,如果借贷的女大学生因为利息不断提高而还不起,他会要求“肉偿”。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法官李松光

  2018年7月25日,胶州市法院对刘建等三人非法拘禁借贷者一案作出了判决。对于这起校园贷案,两年前只能以非法拘禁罪起诉,却不能追究校园贷本身,这会让校园贷逍遥法外,造成越来越多的伤害。

  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法放贷行为属于非法经营罪,于今年10月21日起实施,

  《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

  半小时观察:根除“校园贷”需多管齐下

  非法校园贷以互联网金融和社交工具为平台,锁定在校学生为诈骗对象,让大学生一经借贷便深陷其中。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不少借了非法校园贷的学生并不是交不起学费和生活费的贫困生,更多是家境不错的学生。借贷目的大多是为了买手机、旅游、整容等高消费项目。盲目攀比、爱慕虚荣,显然这样的人更容易受到非法校园贷的侵害。

  近年来,政府有关部门对非法校园贷犯罪一直采取高压打击的态势,但要把非法校园贷彻底扫地出门,除了法律武器外,我们还需要家庭和学校的教育与社会的共同努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只有这样,才能根除非法校园贷赖以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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