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明年1月正式实施,青岛人速看!

2019-12-05 10:58 来源:爱青岛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长久以来的传统习俗

  节日放、婚庆放、乔迁放、开业放……

  烟花爆竹总令人感觉能增加喜气

  但从明年开始

  《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实施!

  2020年的春节

  大家要和鞭炮彻底说“拜拜”了

  根据《规定》,市内三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全域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2020年1月1日起,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规定》明确了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市也可划定本辖区禁放区域。

  十大类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也在《规定》中得以明确↓

  《规定》提出,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制作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内,不得销售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之外,不得销售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

  因重大公共节日、庆典需要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承办者应当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时间、地点燃放。

  对于违法行为,《规定》给出了明确的处罚措施。《规定》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有权进行劝阻或者向公安、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酒店、宾馆、婚庆公司等单位在承办婚庆、典礼时,对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进行劝阻;对劝阻不听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对于违反《规定》相关条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五百元罚款。

  ①空气污染

  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强烈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②噪音污染

  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对我们的生理和心理都有很大的影响。它不仅会损害我们的听力,还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

  ③火灾和伤人事故

  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农村或者山区,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起山林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④浪费资源

  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藉,放完走人,容易让人养成无责任心的习惯。

  ⑤人力负担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增加了大量的工作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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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编在此提醒烟花爆竹禁燃区内的市民

  准备年货时,千万不要购买烟花爆竹

  过节时,也不要心怀侥幸去燃放烟花爆竹

  年味不是爆竹味

  只要一家人能聚在一起

  以什么形式过年都可以年味十足

  2020年的春节

  就让我们来点不一样的,一起“安静”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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