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工作部署,12月1日青岛交警在李沧交警大队驻地举行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结束后民警为前来挂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进行了车辆挂牌工作,“青岛0000001”车牌也随即“送出”。据了解,挂牌仪式启动当天全市120处电动自行车挂牌点同步启用,为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
“我早上8点钟就过来,最后得偿所愿挂上了第1号电动自行车车牌。”车主于先生告诉记者,他的电动车符合条件,挂上了“青岛0000001”号电动车车牌非常开心。尹先生的电动自行车因为不具备脚踏功能,因此只能悬挂临时号牌。“我的电动自行车买了一年多了,再用三年也就好报废了,到时候再买达标的电动自行车,悬挂正式的电动自行车号牌。”
“实施登记挂牌,有利于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及时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实行电动自行车实名制,有利于严厉打击盗窃、收赃、销赃、窝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及追赃返还,提高治安防范能力;也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生产、销售超标车辆违法行为,规范生产、销售秩序,避免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继续流入社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岛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朱文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朱文华介绍,电动自行车挂牌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二)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且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三)对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形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同时,朱文华还提醒电动自行车车主主义以下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
1、集中登记挂牌时间: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结束。
2、自2020年6月1日起,停止办理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及临时号牌发放业务。
3、2020年6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4、2023年1月1日起,使用过渡期临时号牌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过渡期内广大车主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折价退车、拆解报废等方式积极主动置换和淘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