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晚上8:25分左右,浙江义乌交管分局廿三里大队接到报警称,通宝路与开元南街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电动车倒在地上,而事故另一方的小车则是一辆价值数百万的劳斯莱斯!
民警勘查完现场发现并没有人受伤,于是带着双方回到单位进行处理。此时,只听电动车驾驶人张某与劳斯莱斯车主协商,车子有保险,是否可以让保险多赔一点。民警听到后,严肃地告诉他们:“我们要按事实判定事故责任,监控证据也都在,该怎么判就要怎么判,法律是讲究公平公正公开,不会因为你是交通弱势方就袒护你。”
经调查,民警通过监控录像清晰地看到,张某驾驶电动车载着朋友跨越道路中心实线、逆向行驶、闯红灯,一系列违法行为,只为了能快一点左转。
民警认为,事发路段为施工路段,路边设有围墙,驾驶人行经该路段理应减速观察,而劳斯莱斯驾驶人徐某则是通过路口时未减速观察,车速较快。最终结果判定电动车驾驶人张某承担这起事故的主要以上责任。
事故导致劳斯莱斯右侧车头凹陷,右侧大灯受损,还有不同程度刮痕,预计所需维修费用20多万元。电动车驾驶人张某表示无奈:“整个廿三里就一辆劳斯莱斯,还被我给撞了,什么运气啊!”劳斯莱斯车主表示,接下来该怎么赔就怎么赔,每个人都要对自己行为的后果买单。就在民警处理这起事故的时候,边上一名群众李先生目睹了全过程。这位李先生在廿三里交警设卡严查电动车违法行为时,因在一旁起哄称交警只为了罚款,被带回单位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民警给他科普了各种电动车违法造成的事故案例。而现在,李先生完全颠覆了自己原先的认识,觉得“查得好、罚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