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半挂车司机肇事逃逸,市南交警一天破获案件

2019-11-22 17:53 来源:爱青岛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为逃避法律的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即造成停放车辆的损坏、交通设施损坏,必须立即报警并在现场等待交警前来处理。

  11月5日02时47分许,交警市南大队事故科接到指挥室指令,香港西路一辆重型半挂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路中央金属护栏损坏,目前肇事车辆已经逃离现场,请立即组派办案民警前往事故现场进行查看。接到指令的办案民警马上到达事故发生现场,发现中央护栏已经被撞击损坏严重,十几节护栏变形损坏,现场因撞击留有几片车辆零件。因为案发时处于凌晨时间段,未有目击证人及目击车辆经过,为本案增加了破案难度。

  通过回看周边监控视频办案民警发现,案发时一辆重型半挂车沿香港西路由南向北倒车,倒车过程中重型半挂车后尾与香港西路路中央金属护栏发生碰撞,造成金属护栏损坏,事故发生后驾驶员驾驶重型半挂车逃离事故现场。民警在比对车辆车号后,发现该重型半挂车车牌为日照市,为某物流公司所有。在经过驾驶人信息比对后,确认事故发生时,车辆使用人为张某鹏。根据车辆的行驶轨迹,办案民警发现该重型半挂车已经到达日照市,通过电话联系到驾驶人张某鹏,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张某鹏尽快到事故科接受处理。一天后,该驾驶人来到事故科对自己所犯下的错误,接受了处罚。

  在对重型半挂车驾驶人张某鹏进行询问时,驾驶人承认自己当时撞击护栏后,因为害怕和紧张,想到当时为凌晨,周边没有人和车辆经过,便侥幸开车逃离现场。目前该重型半挂车驾驶员张某鹏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并处行政拘留15天以下。

  市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车辆在路上行驶,如果不慎出现交通事故,应立即下车进行查看,同时并保护现场拨打报警电话,原地等待交警前来处置。发生车辆单方事故并且驾驶人逃离现场后,极易对后方车辆造成交通隐患,严重损坏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对广大交通参与者带来一种潜在的威胁。

  通讯员:白亮、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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