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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期间,吕某辉曾给车辆更换过号牌,他往来于自己的多个住处,给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
但这些有别于常人的举动,也证明了他这个人确实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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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月份,我们发现吕某辉正大量筹集资金,他与曹某军的接触也愈发频繁。
据以往办案经验,我们判断吕、曹两人正在准备一次大宗毒品交易。
尽管有过多次交易,但吕某辉与宋某未曾见面、互不相识。
进行大额交易双方缺乏信任、都害怕对方“黑吃黑”。
在曹某军的协商沟通下,吕某辉与宋某约定在曹某军的老家聊城进行交易。
吕某辉还对外放风说自己是带着“家伙”去的。
吕某辉、曹某军被抓获后之所以没有惊动宋某。
一方面因为宋某从事毒品买卖多年,除吕、曹二人外还有多个下线,他们的落网并未引起宋某的注意;
一方面也是因为警方的工作较为隐秘,没有打草惊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