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的网络世界真的是让人摸不透,不能完全否定,也绝不敢完全信任,有时的确能带来一定便捷,当然,这也需要经验值和法律常识,孙女士就是通过网络软件租了套房,结果也租出了烦恼。
下午两点,行动员在金宣公寓的办公楼前见到了孙女士和她的同学,一提到金宣公寓,她们就气不打一处来。
今年7月,孙女士和同学来青岛实习三个月,由于没地方住,便通过手机找房软件找了一家公寓,以押一付三的方式,租了一个套间,口头约定租期三个月,只不过签合同的时候,租期是一年。而这所公寓,正是我们多次报道的金宣公寓。
解决了居住问题,孙女士便和她的同学忙着工作了,可本月底,金宣公寓竟然找到孙女士,要求她们缴纳下个季度的房租,如果不缴纳,就要清退她们,并且要收取两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
这本应到10月底就结束租房,怎么九月底就要再交房租呢?难不成口头约定不算数了?还是沟通环节出了什么问题?随后行动员拨通了当时的销售电话。
对于给孙女士租房的事,不论行动员怎么说,这位销售就是一句,不知道,既然孙先生啥也不说,行动员只好前往金宣公寓的办公地点,询问情况。
金宣公寓经理表示,合约上对于提前交租,以及租期一事有着明确的规定,因此一切以合同为准,不存在欺骗。但孙女士觉得自己是学生,社会经验不足才会中了合同的圈套,随后行动员联系了市北区市场监管局,在市场监管局的调解下,金宣公寓给孙女士提出了两个解决方案。
最终,双方协商一致,孙女士接受了先缴纳租金再进行转租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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