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市北区法院组织十余名干警及评估鉴定人员,对被执行人赵某某在天幕城内古董店依法采取了搜查、查封措施,查封了其店内各式仿古家具15件,并现场进行了初步价值鉴定。本次执行正式拉开了市北法院“蓝色风暴之夏雨行动”的帷幕。
案情回顾:
2012年4月24日,申请执行人天幕城公司作为甲方与被执行人赵某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其面积408平方米房屋出租给被执行人使用,为期五年。合同签订后,被执行人支付了2013年1月24日至2013年7月23日半年租金后再未支付。申请执行人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赵某某支付租金及滞纳金总额共计一百余万元,但其并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曾多次传唤及到现场责令被执行人赵某某腾还房屋,其虽数次承诺履行但最终均违约未履行。在本次执行行动前执行法官提前到现场张贴了查封及搜查通知。
执行现场:
行动当天,执行干警对赵某某占据房屋进行搜查并查封。执行干警进入该房屋后,发现屋内物件从玉石、瓷器、字画到佛像、古家具等等琳琅满目。在现场的评估人员的协助下,执行干警对店内15件古董依法查封。执行法官荆雷表示,在执行过程中已经与被执行人电话联系并告知其执行情况,如果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市北法院将依法对查封物进行拍卖用以抵扣案款,并对房屋实施强制迁出措施。
接下来,市北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夏雨行动”,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执行措施,确保专项执行活动取得实效,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