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期内,业委会带新物业强行入驻小区?

2019-09-02 22:31 来源: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李沧区万福山庄小区的物业公司反映说,自家公司还在合同服务期内,小区的业委会主任领着另一家物业上了门,更重要的是,9人的业主委员会已经有5人辞职,这种情况下业委会再做决定,还作数吗?

  老物业还在合同服务期,业委会主任就领着新物业上了门,昨天早上万福山庄小区这一出,让爱康物业和不少居民都有些惊讶。爱康物业的何主任说,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超过一半以上已经辞职,万福山庄小区的业委会,事实上已经解散。

  何主任说的政府公告,是虎山路街道办事处张贴在小区公告栏中的这份文件,公告中说,万福山庄第二届业委会备案的9名委员,5名委员已经不履职,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58条规定,在新一届业委会产生之前,由社区代行业委会职责,公告中还提到,万福山庄第二届业委会应于8月5号之前,将公章、资料等移交居委会。按照何主任的说法,在公告的8月2号之后,业委会王主任非但没有移交公章,还用手里的公章,先后完成了解散老物业、补选业委会委员等一系列操作。

  这份业委会盖章的《终止物业服务合同通知》中提到,选聘小区目前的物业,爱康物业公司之前,未召开业主大会,爱康物业没有按时足额存入公共收入,鉴于爱康物业公司的违约行为,小区业委会决定终止合同并要求物业公司8月31日之前撤离小区。爱康物业对这份通知的质疑在于,小区业委会的部分委员从7月初便已辞职,业委会的这个盖章通知,也应当无效。

  补选业委会委员,终止与老物业的服务合同,再加上昨天的新物业公司强行进驻小区,一个月的时间,业委会工作称得上紧锣密鼓。今天,行动员见到了两位已经辞职的业委会成员。

  爱康物业对业委会的决定不服,虎山路街道办事处和金水路北社区也接连发出通知,公告第二届业委会目前的行为已经无效。那么另一边,业委会剩余的四位成员又为何质疑目前的物业公司呢?业委会的办公地点无人上班,行动员与业委会王主任进行了电话联系。

  对于虎山路街道办事处的这份公告,王主任的质疑在于5名业委会成员的辞职流程不符合规定。换句话说,王主任认定,业委会成员在没有向小区业委会和业主大会辞职之前,按照相关管理条例,部分业委会成员的身份,应当继续有效。王主任还提出,万福山庄小区的业委会成员,当时备案的是9名,事实上具备资格的,为7名。

  按照王主任的说法,7人组成的万福小区业委会,4人以上参会,是符合半数以上规定的。

  虎山路街道办事处认定万福山庄业委会已无法履行职责,指定社区临时代理,王主任这边,则对部分委员辞职的流程,提出了自己的依据,目前,王主任也已经对虎山路街道办事处的决定提请了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结果未出,业委会王主任便带领新物业入驻小区,导致了矛盾爆发,好在,昨天物业公司报警之后,李沧区公安部门叫停了入驻。要不要换物业,小区居民最有发言权,大家伙对老物业满意不满意,行动员随机问了几位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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