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社局局长站上被告席,21家职能部门“组团”观摩这起“民告官”

2019-08-27 18:45 来源:爱青岛

  8月22日,市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青岛安辉劳务有限公司诉青岛市人社局行政诉讼案件,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义瑛同志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是市人社局首例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市人社局主要领导出庭应诉,受到市南区政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市南区现场观摩案例,组织市南区21个职能部门和10个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到庭参加了旁听。

  本案系工伤认定争议,原告青岛安辉劳务有限公司对职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亡的事实不予认可,主张当天为非工作日。我局针对焦点问题,提供了证人证言、调查笔录、法院判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系列证据。庭审中,双方结合举证情况展开了充分的质证和法庭辩论。

  胡义瑛同志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此次作为被告法定代表人参加庭审,既是履行法定职责和法定义务,表达行政机关的观点和主张,也是通过庭审接受司法监督和群众监督。我们人社部门做出的每一个行政行为,都承载了当事人对法律的信仰和期盼、对执法公正的追求、对人社工作的评判,我们必须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针对本案反映出的问题,我们既要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和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也要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更好的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2015年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落实和推进都有明确的要求。8月11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清宪同志在《2019年1至6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法院工作简报》第8期)上批示:“要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作为各级行政领导同志法治意识的重要尺度,作为法治环境营造的重要标志。” 7月31日,孟凡利市长在《2019年1至6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法院工作简报》第8期)上批示:“加强指导,明确要求,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尽快促一促。”

  胡义瑛局长本次出庭正是将遵法守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市人社局表示,今后将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凡是行政诉讼案件均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市管干部出庭应诉。同时,制定行政复议应诉管理办法,建立负责人出庭应诉协调、信息化动态管理、专业人员出庭和疑难案件律师代办、案前协商、外部协调、培训指导和日常管理等多项机制,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减少行政应诉案件及败诉率提供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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