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8月22日)农历七月二十二
是民间传统的“财神节”
许多人选择在这一天
燃放烟花爆竹祈福,搏个好彩头
但听小编一句劝
市南、市北、李沧、崂山的小伙伴
明天千万不!要!放!
8月20日青岛市已召开专门会议
市公安部门也出台了相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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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准备违规燃放的,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规燃放的,依上限处罚
对违规燃放并离开现场的,从严处罚
对,准备燃放也不行
绝对是严查无疑了
8月20日,青岛市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对“财神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强调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四区禁放烟花爆竹,以更好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城市良好形象。
截至今年年底,我市现行的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仍为“限放”。根据《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我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及崂山区的建成区在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财神节”期间属于我市市区规定的禁止燃放的时段,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或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也是在近日
市公安局制定了
《加强“财神节”期间烟花爆竹
限放管理工作方案》
“财神节”期间
我市公安机关将与有关部门
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加强源头整治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制作、
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许多小伙伴可能存在侥幸心理
认为点完就跑反正抓不着
但看看警察叔叔说的
小编还是劝你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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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四区公安分局将组织警力开展街面巡查,对沿街商铺和居民进行宣传;
✪对准备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及时劝阻并收缴烟花爆竹,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及时固定证据,收缴烟花爆竹,依法传唤行为人并依上限处罚;
✪对违规燃放离开现场的,将追查违规燃放行为人,依法从严处罚;
✪对群众拨打110举报的,将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处置;
✪对违规燃放造成损害公私财物和人身伤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予以处罚;
✪对执法过程中,拒绝、阻碍民警执法的,依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交警支队立足我市主要交通要道开展流动稽查活动,加强高速公路匝道口、国道、省道以及人员、车辆较多的公路沿线巡查堵控,及时拦截检查各类可疑车辆。
✪地铁公安分局将加强“财神节”烟花爆竹限放宣传,进一步加强安全检查,防止乘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地铁。
另外,广大市民发现有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及时向警方举报。举报电话:110
据了解
这也是我市最后一年执行“限放”规定
依据今年7月19日最新通过的
《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从2020年1月1日起
我市将由“限放”改为“禁放”
新《规定》明确了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
以及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的建成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其他区市也可划定本辖区禁放区域
对于举报者还将有奖励
有没有准备放的小伙伴
小编已经提醒了
赶紧“刹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