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青岛农村清洁取暖建设:每户最高补助2000元

2019-08-10 09:07 来源:青岛新闻网

  记者从全市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设技术交流大会上获悉,根据规划,2020年底,青岛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要达到62%,共需改造24.1万户,2019年计划改造4.7万户,2020年改造19.4万户。参与我市清洁取暖工程并进行节能保暖改造的农户,市级财政按照20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奖补区(市)。

  今年计划改造4.7万户,明年改造19.4万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部署,指导各区市因地制宜、扎实推进我市清洁取暖建设,打赢蓝天保卫战,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了全市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设技术交流大会。住房城乡建设部两位专家分别作了《北方冬季清洁取暖政策与思考》《清洁取暖技术路径比较研究》的主旨演讲。崂山区城市管理局、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部分参会清洁取暖企业介绍了清洁取暖技术路径。

  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的重要途径;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新旧动能转换,培育和壮大清洁取暖产业的重要机遇。

  青岛市委、市政府对推进清洁取暖建设高度重视,2018年专门组建了青岛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出台了《青岛市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实施方案》,为农村清洁取暖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和政策支撑。2018年,全市圆满完成4.6万户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根据全省规划,2020年底,青岛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要达到62%,共需改造24.1万户,2019年计划改造4.7万户,2020年改造19.4万户。要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总方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

  确保清洁取暖改造指标按期顺利完成

  会议指出,各区(市)政府是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调查摸底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镇(街道)、村(社区)和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工程建设,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手续办理、迁占补偿、工农关系等问题,做好补贴资金发放、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和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要求各区市搞好规划,选好路径,建好台帐,做好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确保清洁取暖改造指标按期顺利完成,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积极贡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处处长李建新说,本次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宣传了国家清洁取暖的方针政策,研究探讨了清洁取暖的技术路径,更加坚定了推动清洁取暖工作的信心,明确明晰了清洁取暖“用得环保、用得方便、用得实惠、用得安全、用得暖心”工作目标和方向。

  据介绍,清洁取暖是指利用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热电联产等清洁化能源,降低污染物排放,减少能源消耗,实现低排放、低能耗的取暖方式。各区(市)结合配套电力和燃气设施情况,以确保农村居民安全取暖过冬为底线,以取暖清洁化为目标,因地制宜地确定清洁取暖改造方式目前农村清洁取暖主要采取集中供热、电代煤、气代煤,生物质、清洁煤几种方式,补贴政策附后。

  清洁取暖奖补实施细则

  根据《青岛市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具体的奖补实施细则是:

  (一)气代煤燃气炉供暖(适用于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对燃气表以内管线改造费用和取暖用燃气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市级财政按照12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奖补区(市)。

  (二)电代煤供暖。对热泵类电采暖设备购置、安装及电表以内管线改造费用,市级财政按照20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奖补区(市)。

  (三)生物质锅炉供暖。市级财政按照4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奖补区(市)。

  (四)集中供热。以社区为单位实施区域集中供热的可再生能源取暖、多能互补取暖等清洁取暖工程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的评估可供热面积,市级财政按照22元/平方米且每户不高于1540元的标准一次性奖补区(市)。取暖管网敷设至入户端口,户内取暖设施由用户自行配套。

  (五)节能保暖工程。参与我市清洁取暖工程并进行节能保暖改造的,市级财政按照20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奖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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