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936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1000套公租房计划9月起配租
昨天上午,
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
做客《民生在线》栏目与市民网友在线网谈。
据陈勇透露
今年青岛计划配租公租房约1000套,
预计9月起,
相关区市就将陆续启动配租工作。
陈勇在网谈中介绍,
今年计划配租的1000套公租房,
房源主要分布在
崂山午山馨苑、市北大洋涂料厂、
海泊河33号地块、小水清沟E地块和
李沧区湾头社区等改造项目,
待房源具备配租条件后,
各区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及时发布配租公告。
午山馨苑公租房(资料图)。 图片与正文无关
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这些条件
据了解,青岛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高新区的低收入户籍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申请住房保障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936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市北一公租房小区实景图。图片与正文无关
✪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市区住房保障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应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3.在青岛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 新就业职工申请市区住房保障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首次参加工作不满5年;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3.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据了解,近年来全市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除建设一批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以外,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还将进一步加大人才公寓建筹力度。
图片与正文无关
计划8月份开工建设李沧区衡阳路项目,
同时加快推进长沙路46号人才公寓等在建项目,
到2022年,
全市计划新建人才住房10万套,
可以有效缓解主城区人才对住房的迫切需要。
此外,还有一批经济适用住房
也即将进入销售环节。
全是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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