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单位的HR们都在惦记一件事儿,那就是社保缴费的差额补收问题。7月25日,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保险费征缴处处长李玉龙做客“网络在线问政”时表示,2019年度青岛市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补收工作将于8月上旬启动。
社保缴费为啥要补差?
提到社保缴费补差的问题,我们不得不先谈一谈社平工资。
在2019年前,青岛的社保缴费,都是使用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核定社保缴费基数。
比如2018年社保缴费基数的核定,用的就2017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我们也知道,这个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统计发布都需要一定时间,像2017年的数据,就在2018年的6月份才公布的。
那数据没公布前的这几个月,社保怎么缴呢?先按照2016年的缴,等到2017年的数据公布了,再补上这几个月的差额,这就是社保缴费的补差问题。
今年起使用全省平均工资
李玉龙表示,社保缴费使用的社平工资每年由统计部门统计并公布,社平公布后才能根据社平进行缴费基数保底封顶并补差。以前年度青岛市使用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线,这个数据大约每年5月底至6月初由市统计局公布。自2019年起,青岛市按省统一规定使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来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线。
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5383元,月均5449元。
而2017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标准63702元,月均5309元。
李玉龙表示,根据最新公布的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9年度青岛市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补收工作将于8月上旬启动,将对2019年1至6月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差额进行补收,7月起当期缴费按照新标准执行。
离职人员补缴有三种方式
访谈中,有网友提问:“这个月有员工离职了,前半年缴费补差还没有调整,调整后个人和单位的会由单位统一代扣吗?如果由单位统一代扣的话,离职人员个人应承担部分还要由单位去跟离职员工收取吗?这样岂不是很麻烦?”
对此,李玉龙表示,离职人员的基数补差单位应缴部分随原单位8月缴费时一并扣缴,基数补差个人应缴部分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由职工个人进行缴费:一是使用“青岛人社”手机APP办理;二是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自助服务一体机办理;三是到原参保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已重新就业的,基数补差个人应缴部分由新用人单位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