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人社局副局级领导干部王韶伟通过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就“社会保险参保与养老保险综合管理”工作解答网民提问。记者获悉,自2019年1月1日起,青岛将统一使用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诚征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上限线。
今年青岛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将根据全省平均工资核定
问政中,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是关注重点。据王韶伟答复,根据国家、省新发布实施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今年我市将不再使用青岛市上年度社平工资进行核定,而是按照上年度山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进行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核定。
山东省平均工资预计8月份才能发布,因此今年应补缴的社平调差尚无法计算。
在外地已投社保,如何转移回青岛?
有网民咨询,在外地已经投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如何将其转回青岛?若能转回青岛,账户内的金额包括公司缴纳和个人缴纳部分能否一起转移?
王韶伟在线解答说,参保人在我市参保缴费后,可携带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养老保险转移时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及统筹基金(单位缴费)。医疗保险转移时,是否一并划转个人账户金根据接收地社保机构相关规定办理。我市的规定是可将原参保地的医保个人账户金转入合并到现账户使用。
青岛养老保险参保人达611万,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记者获悉,我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611万人,养老保险法定人群实现全覆盖,连续十四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提高了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较大提高。
据悉,自2019年5月1日起,我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代为缴费比例从18%统一降至16%。目前,我市五险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6%、个人缴费比例为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8.8%、个人缴费比例为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5%、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在0.05%-0.48%之间浮动、个人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