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预订了心仪的家具,验收时却发现有的货不对板,有的出现磕伤和发霉,这让马上要搬新家的吴先生难以接受。
顾客:新买家具货不对板
吴先生告诉记者,今年5月18日,他在红星美凯龙城阳商场芝华仕门店相中了不少家具,最终分别在一楼购买了多功能沙发、餐桌、餐椅,在二楼购买了床和床垫,一共约8万元左右。按照合同,吴先生先交付定金,商家承诺将于7月18日送货,逾期未交,按照合同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
7月19日,芝华仕门店通知吴先生交上一楼商品的尾款,并告知他7月20日可以送货。
比约定的时间晚了两天,吴先生并没有放在心上。但到了20日开箱验货的那一刻,吴先生傻眼了。沙发和预订的明显不是一款,没了多功能不说,沙发垫上褶皱很多,还有油污斑斑,吴先生怀疑这分明是个样品。另外,餐桌有磕碰伤和发霉,拼接缝也没有处理好。而且,所有的家具都没有合格证、说明书、三包服务卡等证件,“这不是三无产品吗?”
吴先生的满心期待落了空,立马联系芝华仕门店要说法。经过一番核实,门店解释说,沙发是他们下错订单了,将联系厂家换货,其他家具也可以换,不过只能支付沙发延期交货的违约金。
听到这个解决方案,吴先生不干了:“以次充好,糊弄消费者,他们这是消费欺诈!”而二楼的床和床垫也没有按时送货,吴先生表示对芝华仕彻底失望,要求全部退货,并赔偿合同总额3倍即24万的违约金。
门店也不同意吴先生的要求,双方陷入僵局。
商家:下错订单并非消费欺诈
随后,根据吴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上芝华仕门店的销售人员赵女士。她告诉记者,沙发确实是下错订单,已经安排换货,而其他家具的磕碰是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属于正常现象,他们也可以进行换货处理。门店的态度一直都是积极解决的,并没有欺骗吴先生,她认为这不构成消费欺诈。
而关于后续的赔偿,赵女士表示,除了支付沙发的违约金,门店为吴先生申请了价值上千的礼品,但是吴先生不同意,坚持要求退货。后续的协商是经理在谈,具体细节她也不清楚。
记者又试图联系芝华仕门店的经理刘先生,但对方没有接通电话。
律师:合同约定是依据
那么,吴先生是否有权提出退货,芝华仕门店的行为到底是不是消费欺诈?
记者咨询了12348法律援助热线,律师解答说,消费欺诈的认定比较复杂,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而目前维权的重要依据是当初签订的合同对于退换货事宜的约定。如果有约定,就按照合同来执行;如何没有约定,而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只能建议走法律程序。
记者看到吴先生签订的合同上,第二条约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山东省家具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的规定”,“三包”有效期为一年。
记者随后查询了《山东省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其中第十四条规定:符合更换条件的但因销售者无同型号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规格型号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
那么,吴先生到底该如何维权呢?随后,记者拨打12345政务热线进一步咨询,接线员称将反映给相关部门。今天(7月25日)上午,记者接到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的电话,称下午将约双方一起协调处理此事。爱青岛记者将继续关注。
爱青岛/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卢宗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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