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市公司老总猥亵女童案件引发了整个社会的高度关注。7月10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批准逮捕。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这一挑战伦理和人性底线的犯罪行为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也正因此,对他们的伤害甚至会影响一生……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类案件每年都在发生,而在所有见诸媒体的案件中,据统计,以身边的熟人作案为主。针对这种情况,司法机关、教育部门以及民间的公益组织联合起来,从教育防范入手做了不少工作。但从发案的情况来看,这些还远远不够,如何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天使?值得我们每一个成年人深度思考。
案例
来自身边熟人的“魔爪”
在王某某、周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的这起案例中,有一个细节被媒体多次提起,那就是,周某某是受害人母亲的朋友。侵害人来自身边的“熟人”,这是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的一个普遍现象,发生在岛城的两起猥亵儿童案,也是如此。
已经离婚的李某某带着自己的女儿小方(化名)和被告王某某同居租住在某社区。随着年龄的增长,小方长得亭亭玉立,王某某开始动起了歪心思。
一个夏天,小方在自己的卧室里写暑假作业,王某某趁着李某某不在家,以给小方送水为由到小方的卧室和她“谈心”。趁小方放下戒备心,王某某对其强行进行猥亵,并语言威胁,称“如果对你妈妈说了,我就让你们无家可住!”小方听到王某某这么说,幼小的她心里很害怕,于是选择忍气吞声。然而第二天,“恶魔”再次到来,小方的身心受到重创。
李某某在那些日子忙于工作,过了一段时间,开始发现自己的孩子变得不爱说话,吃完饭就马上回到自己的房间躺着。当李某某发现小方的异常后,单独到小方的房间询问原因。李某某见小方只哭不说话,一气之下打了小方,只见小方紧紧捂住自己的肩膀,这才发现小方肩部的淤青。于是,小方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告诉了李某某,李某某五雷轰顶,选择了到公安机关报案。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在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竟然是孩子父亲的朋友。小文(化名)独自在家时,父亲的朋友沈某来敲门,小文因认识沈某,所以将门打开让其进入。沈某发现家中仅有小文一人,于是起了歹念,对小文进行了猥亵,小文出于恐慌大声喊叫,沈某情急之下用手捂住小文的嘴,不让其呼救。不料小文一口咬住沈某的手,趁其不注意,逃跑至邻居家中。沈某意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沈某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实施猥亵,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黄岛法院刑庭曹法官表示,每一起猥亵儿童案件的背后,都是留给孩子一生的“伤疤”。未成年人受到猥亵,常常存在家庭教育缺失、监护不力的问题,如父母离异、辍学等。家庭关爱缺失,教育缺位,已成为当今的一个社会问题,加强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应当预防优先,父母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多与他们沟通交流,关注他们的需求和交友情况。同时,曹法官认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刻不容缓。家长也要摒弃传统观念,懂得对孩子进行科学的性教育,让孩子对不法性侵犯具有防范意识。
数据
六成以上是熟人作案
2019年3月2日,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简称:女童保护)发布了2018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报告内容显示,2018年被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件中受害儿童总数逾750人;遭遇性侵儿童多在12~14岁年龄段,熟人作案、网友作案比例偏高。
据“女童保护”统计,2013年至2018年,媒体共曝光2096起性侵儿童的案例,每起案例中都有不同数量的受害儿童,多的有100多人。这还只是“冰山一角”:据最高法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8年11月,四年时间里,全国法院审结的猥亵儿童案件有11519件。
报告显示,2018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317起,受害儿童超过750人。
据女童保护统计,2018年公开报道性侵儿童案例的750名受害人中,女童遭遇性侵人数为718人,占比为95.74%;男童遭遇性侵人数为32人,占比为4.26%。
具体来看,按年龄统计,750名受害人中,14岁以下的比例为80%,年龄最小的为3岁。细分年龄段来看,7岁(不含)以下占比21.33%,7岁~12岁(不含)占比26.80%,12岁~14岁(不含)占比31.87%,14岁~18岁(不含)占比10.40%,另有9.60%的受害人表述为“未成年人”或“儿童”,但无详细年龄。
在作案者与受害儿童的关系方面,女童保护统计发现,2018年317起案例中,熟人作案210起,占比66.25%;陌生人作案87起,占比27.44%;没有表明关系的有20起,占比6.31%。熟人作案比例高,从女童保护近几年来发布的报告看,熟人作案比例一直居高,最高比例达87.87%(2014年)。
此外,在2018年,女童保护收到多起儿童和家长求助案例,均为儿童被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性侵。在2018年媒体报道的317起案例中,网友作案39起,占比18.57%,是本年度案例施害人受害人关系统计中排在第二的作案群体。同时,在39起网友作案的案例中,有16起是在网络聊天平台、社交视频平台等网络平台上发生的,不法分子诱骗儿童发送裸照、裸体视频、进行裸聊、做猥亵动作等。
利用网络性侵儿童的案例呈高发严峻态势。
16个月批捕5万多人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河北省一所乡村小学的班主任利用午休、晚自习及宿舍查寝等机会,在学校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地方多次对多名女童实施奸淫、猥亵,并以外出看病为由将其中1名女童带回家强奸。此外,被告人还在女生集体宿舍多次猥亵10岁至11岁的女童。最高法经审理采纳了最高检的全部抗诉意见,被告人由十年有期徒刑被改判为无期徒刑。
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建议。为把一号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最高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印发建议时,要求各地将检察建议书抄报本省教育主管部门及主管省(区、市)领导,并将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一并报送。
这样的努力,对应的是未成年人保护严峻的现实。今年六一儿童节前夕,最高检在通报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情况时透露一组数据:2018年1月至今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42万人,起诉6.76万人。从中可见,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呈多发趋势,形势不容乐观。
建议
落实零容忍,让“恶魔”显形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多年来致力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他认为,预防和处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在立法和实践中依然面临很多严峻问题。
佟丽华近日撰文指出,性侵幼童案首先面临“立案难”问题:受观念影响,再加上缺乏证据,很多强奸和猥亵未成年人案件都没有进入司法程序。
另外,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缺乏有效关爱和后续保护,学校缺乏有效预防和处理性侵的机制等问题均未得到有效解决。
佟丽华在文章中提出,应提升司法人员办理包括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在内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专业化水准,真正打造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未成年人保护警察、检察官和法官队伍。建议《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凡是接到儿童被性侵害的报案、控告、举报的,公安机关不仅是及时受理,而是要马上立案,立即开展刑事侦查工作。
佟丽华认为,不论是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还是未成年人受到家庭暴力或者其他严重侵害,都缺乏专业的社会力量给以支持,很难有效维权。建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大力发展专业的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同时,要落实零容忍,建设安全校园。建议明确中小学老师不能与未成年学生谈恋爱,凡是教师性骚扰、性侵害未成年人的,一律调离教育系统,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学校要大力开展性教育,要在学校内部健全预防和处理校园性侵的相关机制。
佟丽华建议通过立法,禁止有过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的人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培训、监护等一切行业,对多次性侵未成年人或者犯罪后再次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向社会公开其信息,以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同时,加大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律后果;确立未成年人成年后追溯制度,保障所有罪犯都受到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