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9日,
青岛站派出所接到旅客曹某报警称,
有人在进站的时候猥亵她。
接报后,青岛站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在周围旅客的指认与配合下,当场将涉嫌猥亵他人的男子陆某查获。
经查,该男子现年37岁,山东临沂人,此次来青岛外出游玩,对他因一时冲动猥亵旅客曹某,袭击其胸部的行为懊悔不已。
派出所民警安抚好曹女士情绪后,
一方面走访周边旅客进一步了解情况,
同时调取现场监控视频。
视频中显示:旅客曹女士在青岛站东进站厅验证闸机处进站的时候,突然有一名男子从其侧面伸出了“咸猪手”,袭击了曹女士胸部,被发现后,该男子立刻转身离开,曹女士将该男子抓住后,嫌疑人陆某再次袭击了曹女士的胸部,在周围旅客的帮助下,曹女士第一时间报警。
在种种铁证面前,嫌疑人陆某懊悔不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认了猥亵他人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最终陆某被青岛铁路公安处给予了
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暑运期间,天气热,客流大,年轻女性乘车出行时,因为衣着时髦清凉容易被混迹其中而不怀好意的色狼盯住。
因此,青岛铁路警方提示广大旅客:外出乘车期间,遇到猥亵等不法侵犯之时,要在第一时间选择报警求助,熟记嫌疑人特征,留意周边案发在场其他旅客,方便民警及时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