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做出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较以往全国性打黑除恶行动,中央部署+全面“扫黑”的转变,为这场行动拉开了“严打高压”的序势。
行动下达以来,青岛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委部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入法治轨道,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犯罪、“恶势力”犯罪、“软暴力”犯罪、非法放贷讨债的犯罪活动及“保护伞”五大犯罪,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青岛公布4起涉黑涉恶案件
当前,青岛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已经侦查、起诉、审判了多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保持了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日前,青岛市扫黑办公布了四起涉黑涉恶案件。
李某某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青岛相关部门迅速行动,一举打掉了以莱西市望城街道田格庄村原支部书记、村主任李某某等人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29人。
这是青岛今年成功侦破的第一起把持基层政权的涉黑犯罪案件,经查,2012年起,李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实施了非法采矿、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职务侵占、故意毁财物、非法侵入住宅、容留他人吸毒等8种30余起犯罪。公安机关冻结、扣押涉案资金330余万元,查封商铺、车辆及其他涉案物资,总价值约1000余万元。
付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付某某先后成立某汽车租赁公司、某投资公司等,为从事放贷、汽车租赁等业务牟取暴利,并逐渐形成包括十几名成员的犯罪团伙。
该犯罪团伙采取转单平账、虚增债务、肆意制造违约、互为担保等借款方式,借款逾期不还后,通过对借款人(或担保人)采取砸毁住处大门、窗玻璃,墙上喷字、喇叭广播、送花圈等手段进行滋扰,逼迫对方还钱,实施了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制猥亵等一系列犯罪活动。
目前,付某某等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19名涉案嫌疑人全部抓获到案。已知g该案受害人达126人,已查证99人,涉及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9个罪名,破案110余起。
李某某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该案是青岛正在侦办的一起采取暴力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有多次犯罪前科,曾因敲诈勒索、盗窃等犯罪活动先后两次被定罪判刑。
该犯罪组织利用网络软件对成员进行管理和控制,从事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在青岛部分夜市收取保护费,并利用暴力手段插手企业间经济纠纷,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10余项罪名。
目前,青岛市公安机关专案组已将该团伙中包括李某某等主要犯罪成员在内的共计4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赵某、于某某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这是全国打黑办移交、山东省2016年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也是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青岛市宣判的第一起涉黑案件。
自2001年起,以赵某、于某某为首的犯罪组织通过转租“洗头房”获取差价、强迫“卖淫业”店主交纳保护费、从卖淫活动中营利抽头等手段实现对该市场“卖淫业”的非法控制,明目张胆地大肆进行有组织的卖淫活动。同时,该组织对市场上经营其他买卖的商铺或无辜群众寻衅滋事、无事生非,通过砸店、辱骂等恐吓手段,形成独霸一方的非法控制力。
2018年3月,黄岛区法院依法判决赵某、于某某等1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卖淫、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扫黑除恶为何要“升级”?
自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全国上下积极响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蔚然成风。
笔者注意到,较以往全国性打黑除恶行动,今年的行动明显已是“升级版”。
首先,是等级的不同,往年行动均为政法部门挂帅,而此次是由党中央、国务院的名义下发通知。
其次,是力度的差别,从“打黑”到“扫黑”,一字之差,则意味着从对个案的打击,扩大到对黑恶现象面的扫除。
此次行动“升级”,明确揭示了中央的重视,也必然意味着力度空前。
通知中一再强调,专项斗争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这或许正是此次行动最重大的意义:剑指基层治理,通过扫黑除恶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扫除基层“霸权”团伙,实现中央政令自上而下的畅通。
上文中查处的猖狂霸道的“芝麻小官”,可能并不如“打虎”成效来得受人关注,但他们毕竟是生活在群众身边的“非个例”,真实存在。老虎虽大,对大多数人而言只能围观,而身边的苍蝇被拍了,才会有了具体真切的“获得感”。
愿意认真倾听基层的人,常常会听到群众感叹,中央的政策很好,可是到了下面就走了样。这就涉及到那个既古老,又现代的命题:如何让中央的好政策,精准地落实到百姓身上?
基层扫黑除恶的存在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当反腐败取得压倒性胜利,净化政治生态的强大推力必然从树冠树干,传导到与大地连接的土壤深处。
青岛“扫黑”:重点打击这11类
扫黑除恶,也就是要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清明政治生态,打通惠民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为此,青岛将更加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青岛公安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取得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据悉,青岛公安会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锋芒要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重点打击11类黑恶势力。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