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注意了!拿到7月份工资条,首先要看这一项!

2019-07-03 08:40 来源:半岛+

  与7月一起到来的,还有一件与你收入息息相关的事,那就是不少地方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年中都是各地调整住房公积金的时期。多地已发布住房公积金调整方案,均从7月1日起实施。收到7月份工资条,首先要留意公积金的调整情况。具体要注意哪些?跟小编一起来看~

  公积金何时调整?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以上一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不少单位会在每年办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也就是说,不少地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调整,会直接体现在7月份的工资条上。但有的地方也会有所不同,例如上海已在4月1日就开始执行新的公积金缴存规定。

  公积金怎么调整?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缴存的,二是单位为职工缴存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不得超过12%。

  一般来说,如果你上一年的工资涨了,那么你下一年度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金额就会变多。

  公积金如何查询?

  职工可以带上身份证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查询;也可以进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APP,登录个人的公积金账号查询;还可以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12329”。

  此外,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查询,在首页搜索“公积金”,选择所在城市后,按提示操作即可。

  对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异议怎么办?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应给予书面答复。

  青岛公积金缴存有何变化

  自2019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据悉,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2710元。而2019年度各(区)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分别按照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中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为1868.33元,即墨区为1797.5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1692.50元。

  根据通知,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自由职业者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方面,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不得超过2725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分别为93元,即墨区分别为9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分别为85元。另外,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分别不得高于月缴存额上限,不得低于月缴存额下限。

  根据通知,2019年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所属期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各单位应在规定期间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申报工作,自本单位缴交2019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开始启用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如果还是看不明白,就戳下面的图了解↓转存

  另外,住房公积金的7种用途,你都知道吗?

  别让你的公积金“睡大觉”! ​​​​

  ①购房: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

  ②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③租房:公租房、商品房额度不同;

  ④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

  ⑤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⑥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可提取使用;

  ⑦治疗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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