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祖传饮酒后驾驶小轿车引发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姨夫竟然主动“顶包”。经过民警调查,这场精心设计的交通肇事逃逸冒名顶替案被城阳警方识破。目前,赵祖传犯交通肇事罪被城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被青岛市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处以终生禁驾的处罚。其姨夫孙某涉嫌提供虚假证言已被城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2018年2月4日下午3时10分,青岛城阳公安122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城阳区锦泉路段家庄社区处,一辆电动三轮车被撞,司机受伤,肇事车辆逃逸。接到报警后,城阳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科民警立即赶往事发现场进行处置。现场一男子孙某出示了驾驶证,自称是驾驶小轿车肇事的驾驶员,肇事小轿车停在现场北侧不远处,民警急忙找到肇事车辆,经比对,与现场遗留的车牌吻合。
经现场询问,嫌疑人孙某对事发当时的很多细节供述不清,说话语无伦次。民警考虑到三轮车驾驶人受伤严重,有生命危险,民警勘察完现场后,将孙某带回交通事故处理科继续审查,经过调查,民警发现孙某在案发时段正与妻子在城区办事,根本不可能驾车与三轮车相撞。在证据面前,孙某不得不交代了外甥女婿才是真正的肇事驾驶人,即车主赵祖传。
当晚,在医院救治的受害人崔某某因伤情严重抢救无效死亡。同时,民警连夜对孙某的外甥女婿赵祖传居住地进行了布控,抓捕未果。而最终迫于强大的压力,赵租传于次日上午投案自首。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赵祖传系酒后驾车肇事,因为担心保险公司会拒赔,所以就让其姨夫孙某顶替自己投案。31岁的赵祖传在某公司工作,当天中午喝了一瓶啤酒,下午3时左右他驾驶鲁B9DK08牌号小轿车从中华埠社区去段家庄社区办事,途经锦泉路南向北驶至段家庄社区将西向东骑电动三轮车的男子撞倒在地,随后找来了姨夫顶包。
2018年2月6日下午,赵祖传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其姨夫孙某则因涉嫌提供虚假证言被城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处罚。2019年1月28日,赵祖传犯交通肇事罪被城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19年2月22日,赵祖传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之规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2款之规定,被青岛市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处以终生禁驾的处罚。
民警提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之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2款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