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3日16时许,潍莱高速公路大队四中队在沈海高速南村收费站设卡查车时,执勤民警发现一名男子驾驶一辆红色无牌摩托车驶入收费站,民警立即让其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
随后的询问让民警捏了一把冷汗,该驾驶员宫某法律意识极其淡薄,不仅车辆没有牌照同时自己也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但是因为自己的媳妇要在胶州服务区下车且回来不方便,于是,自己便借了朋友的摩托车,准备上高速去接人。
宫某这种行为着实把民警一惊,骑着无牌摩托车且自己还无证,一但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随后在民警悉心教育并耐心讲明处罚的相关事项后,宫某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引以为戒,绝不再犯。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宫某因无证驾驶将被罚款200元、扣留机动车并处15日以下拘留,还将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