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晚,李沧交警在重庆中路与南流路路口设岗夜查,竟然碰上一位“熟悉”的驾驶员,一年多前,这位驾驶员也曾因醉驾被李沧交警查获过。
当晚11时28分,一辆鲁BF0Q31轿车沿重庆中路南向北行驶至检查站附近时,驾驶员见有交警查车慌忙将车辆靠向路边后弃车逃跑,交警见状立即追上前去,很快将驾驶员李某某抓获,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李某某声称自己未带证件,民警准备带其到派出所核实身份时,李某某又改口说带了驾驶证。原来,李某某之所以吞吞吐吐不出示驾驶证,是因为其2017年5月29日曾因醉酒驾车在重庆中路被李沧大队交警查获,法院也已判决。令人料想不到是,一年多的时间,李某某竟然不长记性,喝醉了酒再次驾车!
待血检结果确认后,李某某将承担刑事责任,其过往醉驾经历也将造成法院从重量刑。同时,李某某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