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醉驾因女儿发烧,没办法!交警:理由不成立!

2019-03-03 16:11 来源:半岛+

  青岛西海岸新区男子崔某因为8岁的女儿有发烧的症状,情急之下醉酒驾驶机动车送女儿就医被交警查获,崔某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处以罚金及刑事拘留,驾驶证吊销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月2日晚上,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204国道设点检查过往车辆,对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晚上8点左右,一辆白色雪佛兰轿车向检查点驶来,当民警示意驾驶车辆的男子放下车窗配合检查时,男子一直手持手机佯装接电话不予理会,僵持了几分钟后,男子放下车窗,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男子称孩子有点发烧,出门的时候太着急,没带在身上。此时,民警看到后座上的确有一个大约8岁的女孩,正安静的坐着。

  民警闻到男子身上有浓烈的酒味,怀疑他是饮酒后开车,询问时,男子承认自己的确喝了点酒,但是绝对很清醒,而且不断强调自己知道喝酒不能开车,一想开车都很守法,这次的确是因为孩子生病,请求民警通融。于是,民警允许他联系其他亲人带孩子就医,并随后对男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他起初并不十分配合,在佯装吹了五次之后才成功测出数据,检测结果显示为102mg/100ml,属醉酒驾驶。

  经进一步询问,男子崔某家住王台镇,当晚6点半左右和朋友在自己家里喝了3两多白酒,不料7点多,8岁的女儿突然感冒发烧,妻子上班又不在家,不知所措的崔某感觉自己还算清醒,立即开着车拉着孩子沿着204国道往医院赶。

  据了解,孩子已经得到了及时的治疗,而崔某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处以罚金及刑事拘留,驾驶证吊销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称,有些驾驶员认为,在诸如给危急病人看病这种情况下,“事出有因,情有可原”,便会“冒险”违法驾驶,即使是酒驾或醉驾,法律也会“通融”。其实这种说法是不对的。酒驾的危害是非常大的,是对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的违法行为。所以,不管什么情况都不要以身试法冒险酒驾,建议大家拨打110或120报警电话或采取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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