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记者从山东省委政法委获悉,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侦办涉黑案件83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81起,侦办涉恶共同犯罪案件2910起,查处涉案资产27.6亿元,打击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全省公安机关共移送“保护伞”线索1087条。
据悉,省公安厅联合省检察院分4批挂牌15起涉黑案件,密切跟踪督办。涉黑案件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分别由市、县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专案组长。公安机关以农村地区黑恶势力犯罪为重点,严厉打击9类涉恶犯罪,严惩“村霸”“市霸”“行霸”等各类黑恶霸痞分子,侦破9类涉恶案件9186起,同比增长72%。
结合山东治安实际,公安机关组织开展“铁拳”“金剑”集中行动,严厉打击侵蚀基层政权、欺行霸市、欺压百姓的“土霸王”和扰乱金融秩序、侵占公私财物的“套路贷”。共打掉“土霸王”涉黑组织30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24个,打掉“套路贷”涉黑组织17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8个。彻查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依法没收非法所得。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全省公安机关共移送“保护伞”线索1087条。
山东公安机关深化、细化线索排查,成功侦破一批涉黑恶大要案件,对全省8.2万个行政村和30余万名“两委”成员开展拉网式排查;紧盯“黑物业”“黑物流”“黑旅游”“黑中介”“黑金融”等新领域,密切跟踪网络借贷、暴力传销、自媒体敲诈等新犯罪现象。为做精线索研判,全面梳理涉恶案件发破案情况,健全完善涉黑涉恶高危人员数据库,通过大数据碰撞比对,提升发现和精准打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