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南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市南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对恶势力团伙王某等12人提起公诉。
据悉,该案系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该案,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时即由扫黑除恶检察官办公室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缜密侦查,全面查清犯罪事实,并从快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对该案采取“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审查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王某等12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王某纠集多人,为达到争夺房屋承租权、抢夺酒店经营权等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团伙犯罪。
其涉嫌的犯罪事实主要有:2017年6月11日至6月12日,因市南区某处房屋租赁纠纷,王某纠集栾某顺、侯某超等人伙同姜某、赵某军等共12人到纠纷房屋,并于6月12日15时许,该伙人员使用木棍、砖块等与姜某、陈某冬、王某禄等12人进行殴斗。2017年11月14日9时许,王某、唐某鸿伙同他人以讨要欠款为由,窜至本市市南区一连锁酒店大厅处,无故对兰某荣、兰某婧进行殴打。2018年4月22日,王某伙同栾某顺等人窜至胶州市某工地,以殴打、言语威胁等暴力手段,强行将讨要工资的李某波等人赶出工地。
另外,本案被告人张某金和邓某还涉嫌其他犯罪事实。2017年4月13日,张某金伙同他人为霸占潍坊市临朐县到青岛的樱桃运输线,在临朐县上林路段将董某玉的货车砸坏。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被告人邓某在青岛市平度市某洗浴店协助潘某强、王某朝等人,组织缪产某、高某、刘某、罗某实施卖淫活动。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