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中午,有市民向爱青岛记者报料,在路上看到一辆外形全是广告的大客车,连车窗都被广告覆盖了。
从图片上看,网友反映的这辆大客车,整辆车的车身布满了红色的“口腔”广告,车辆的整个后窗也被涂成了“一片红”。
对此,青岛交警回应:车身广告不得影响驾驶安全,不得遮盖车窗,或影响其他车辆行驶安全。改变颜色面积或者黏贴的临时性广告面积应小于整体颜色1/3的,且必须办理备案。改变后的车身图案和颜色不得和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和工程抢险车等法定标水相同或相似。
据了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处1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