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及亲属都能免费用血
“返血”政策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规定,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累计满一千毫升的(一个治疗量的机采成分血按照八百毫升全血折算),本人终身免费享受医疗用血;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累计不满一千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本人可以累计免费享受无偿献血量五倍的医疗用血。
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以下简称亲属)可以累计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相等的医疗用血。
无偿献血者本人和其亲属分别免费享受医疗用血后,其用血量累计超过无偿献血者的献血量的部分,不享受免费待遇。其中,无偿献血者本人的医疗用血量按照献血量的五倍换算。
无偿献血者本人医疗用血后,凭献血证、身份证、就诊医院出具的医疗用血费用发票,到原血站报销规定范围内的用血费用。
无偿献血者的亲属医疗用血后,凭献血证、身份证、就诊医院出具的医疗用血费用发票,以及用血者(或者献血者)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与无偿献血者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到原血站报销规定范围内的用血费用。
免费用血,几十万家庭受益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由于爱心聚集,参与无偿献血的志愿者越来越多,青岛市在无偿献血事业中处在全国的前列,在1994年就率先成为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的先进城市。为了进一步推进岛城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使广大无偿献血者的爱心奉献能得到回报,1996年,又先于其他城市制定了《青岛市义务献血条例》,2004年又修订发布了《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
此规定在献血法规定的直系亲属的基础上扩大了受益范围,无偿献血者可以自愿将其部分或者全部献血量以社会救助或社会互助的名义,捐献给按照规定需要救助的特定人群。仅2009年,无偿献血者血费报销业务就达3302笔,返还费用达251.6487万元,受惠家庭达3300余家。
免费用血政策实施以来,已有几十万个家庭受益,而返还用血受益人数还在不断增多。据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介绍,去年市民献血总量为1400330.5毫升,“返血”金额共计1708839.5元。
献血会促进新陈代谢
市中心血站相关负责人称,无偿献血不但不会影响身体健康,而且还会促使自己保持良好健康的生活方式。据介绍,通过献血前的检查,可以得知自己身体指标是否正常,提醒自己克服不良的生活习惯。同时,献血还可以促进机体的新陈代谢。血液本身具有旺盛的新陈代谢能力,献血后会刺激人体造血功能更加旺盛,加速血细胞的生成。“医学证明,一次献血200到400毫升,是无损身体健康的。”
虽然目前岛城的献血率比全国的人口献血率高,不过在天气炎热和天气寒冷的时候,还是会出现缺血,采血量供不应求。“如果献血率能达到2%,就能基本满足临床用血,不会出现季节性缺血了。”市中心血站相关负责人称。对此,本报与市中心血站联合呼吁,希望有更多的市民加入到爱心献血的队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