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的无偿献血志愿者小刘给需要输血的姐姐报销了2000元的用血费;42岁的献血“状元”李鸿波用自己的用血权利,救助了一名患有再生性障碍贫血的女孩……这些无偿献血志愿者之所以能做成这些事情,主要是因为无偿献血者拥有的“返血”权利。2月28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无偿献血不仅能促进新陈代谢,而且献血后本人及亲属还能享受免费用血政策,也就是拥有“返血”的权利。而岛城不少献血者都将自己“返血”权利转给了更需要的人。
为姐姐报销用血费
2月28日上午,前来市中心血站献血的志愿者不少,27岁的小刘和两位朋友来这献了血小板。而与其他志愿者不同的是,小刘不仅献血,在献完血后还要办理“返血”费手续。什么是“返血”呢?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原来根据《献血法》的规定,献血者本人和直系亲属可以享受免费用血的待遇,当天小刘就是来给其姐姐办理“返血”费用手续的。
“献血利人利己,不仅方便了急需用血的人,亲人需要的时候也能受益。”参与过多次献血的小刘告诉记者,去年她姐姐生孩子,输了血,花了2000多元的血费,“后来医院知道我以前经常献血,就告诉我现在有返血的政策,就是自己和符合条件的亲属可以报销用血费用。”当天,在中心血站,小刘共领取了1960元用血返还款。
用“返血”权利救助患病女孩
无偿献血不仅让献血者本人和家人受益,还能成为救助其他人的一个好途径。42岁的市民李鸿波就利用了自己“返血”的权利,一直在救助一名家境贫困的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女孩。曾经连续四年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的李鸿波,自1994年大学毕业至今,一直在支持无偿献血事业,他共为社会献出了11.4万毫升的血液,而且在工作之余,他还参加了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
2011年初,李鸿波遇到了即墨市13岁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女孩,由于其家境贫困,李鸿波毅然决定将自己的“返血”权利通过红十字会等组织转让给贫血女孩,女孩受益后,节省下大量用血费,多年来,贫血女孩在李鸿波的帮助下,病情有了明显的好转。
“返血”权利转让者不少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像李鸿波一样,已经转让或想转让自己“返血”权利的献血者不在少数。家住城阳的袁宪友就是其中之一。据介绍,身为献血大户的袁宪友到现在已经累计献血5万毫升。“我是从2001年开始献血的。”袁宪友说,第一次献血是单位组织的,自从那次献血之后,他就一直坚持献血,从来没有间断过。“以前我是献全血,后来开始献血小板。”袁宪友称,献全血得每隔6个月献一次,而血小板一个月就能献一次,不过献血小板必须得到市中心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