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师生比例失调 代表建议提高幼师待遇

2013-01-08 15:51 来源:青岛晚报

 

  探访:

  民办幼儿园难招新老师

  昨天下午3时,延安二路幼儿园小班的孩子们刚刚睡完午觉,50多岁的张老师和40多岁的史老师引导他们玩玩具、做游戏,见到孩子们把玩具拼成了高楼、花篮等各种形状后,老师们伸出大拇指夸赞孩子。现在幼儿园共有大、中、小三个班,接收了50多名孩子,由6名老师负责,每天教孩子们关于语言、共同生活、探索求知、美术等方面的内容。

  “我们幼儿园的老师平均年龄接近40岁,主要以专科学历为主,月薪约为2000元。以前也招收过本科或年轻老师,但有的认为工资太低,有的觉得福利不好,还有的难以和孩子相处,工作没几天就走了。所以现在我们需要的老师,对孩子的感情比学历更为重要。 ”幼儿园园长董世美说,“现在民办幼儿园老师真的挺难招的,大家都想往公办幼儿园挤,认为公办的福利待遇好,但其实有的民办幼儿园福利也不差。 ”

  建议:

  民办与公办幼师同待遇

  林光琳建议,加快核定公办幼儿园编制。编制部门要落实《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将实验类幼儿园纳入财政拨款范围,将列入机构编制管理的自收自支类幼儿园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纳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按照《编制标准》要求,按时完成公办幼儿园编制核定工作。

  建立公办幼儿教师引进机制。人社部门要加快公办幼儿教师引进工作,加快幼儿教师补充,确保到2015年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公办教师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每所农村幼儿园和幼儿班至少有1名公办幼儿教师。

  加快落实幼儿教师待遇。落实《意见》有关要求,确保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要达到当地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以上,农村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和村(社区)集体举办幼儿园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工资、保险等待遇按不低于70%的比例列入区(市)、镇(街道)财政预算,由区(市)政府统筹发放。逐步提高城乡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等待遇,切实解决幼儿教师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障问题,逐步实现与公办幼儿教师同工同酬。

  同时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全市各类幼儿园工作人员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各幼儿园均要按照国家规定招聘幼儿教师,要特别进行心理和精神健康方面的测试,确保从教人员身体和精神健康。对于在岗幼儿教师则要通过加强培训、限期取得资格等方式解决无证上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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