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5 14:49来源:李沧在线
(二)强化工作措施,规范工作流程
1、加强工作指导。区政府分办会召开后,区政府办公室随即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动作要快、衔接要好、规范答复、提高实效”的4项具体要求。在提案办理初始和提案办理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各承办单位答复材料、答复流程、答复反馈等具体工作业务进行系统指导,有力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
2、严格督查考核。一是所有提案全程督办。区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全程综合协调、督办指导的职能作用,采取电话、书面、现场等方式,积极进行常规督查和重点督办,有力保证了提案办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承办单位自我督办。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提醒和指正,确保提案办理质量。如区建管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职能科室以及相关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提案办理领导小组,将办理工作纳入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制定了相关办理制度,确保提案及时有效办理。三是纳入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区政府把提案最终解决和委员满意度作为办理工作的根本标准,并纳入全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促进提案办理质量的提高。
(三)强化互动沟通,提高办理成效
1、坚持“三见面”原则。即要求承办单位在“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与委员三次见面或沟通联系。办理前,及时主动与委员沟通、接触,掌握委员的真实想法和所提提案的初衷,有针对性地提出办理意见。办理中,主动邀请委员参加座谈,参与到办理过程中,做好进一步沟通。办理后,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实现整个办理过程透明化。如区建管局在办理任林洁、王金鹏委员提出的《关于重庆中路“北起青岛胸科医院,南至青岛汽车厂”路段卫生环境差的提案》(会字27号)过程中,多次与委员进行联系沟通,并主动邀请委员参与其中,任林洁委员留下了“李沧城市建设管理局对我们提出的提案已经落实,现状做的很周细,我们也很满意”的意见。
2、坚持“双互动”原则。各承办单位在收到委员提案后,都能第一时间与委员沟通联系,征求对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通过与委员的沟通和提案的办理,形成“双互动”。一方面切实让委员满意在办理之中、支持在答复之后,另一方面促使承办单位转换角度审视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动提高政府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充分利用好答复这一关键环节,加大政府工作宣传力度,听取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争取委员支持。如区卫生局主要领导采取集中面复的方式,由局长对6件政协提案进行了集中答复,通过与委员面对面的交谈,主动查找问题,提升工作。区生态商住办结合组织开展“人人参与李沧生态商住区创建”活动,主动邀请各级政协委员到东部参观指导,认真听取政协委员对东部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坚持“三个为主”原则。即“解决问题为主、实事求是为主、让委员满意为主”,把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委员监督、改进工作的重要渠道。工作中突出“实、信、协”三个字。对能够解决的,突出一个“实”字,明确责任人和办结时限,集中力量予以解决。如交警李沧大队对每一件提案都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结合委员提案提出初步意见并及时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先后解决了“关于在金水路各主要路口安装监控设施的提案”(会字74号)、“关于尽快对文昌路段安装交通信号指示灯的提案”(会字75号)等。对有一定难度,需要创造条件解决的,突出一个“信”字,给予耐心细致的解释,制定计划分步加以解决并定期向委员反馈。如区文新局在办理崔宪会委员提出的“关于保护开发李沧区纺织工业文化遗产的建议”(会字第41号)中,与区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落实推进方案,对国棉六厂原址进行保护和改造,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园,目前已提出概念性规划方案,制定了推进计划,分步加以实施。对办理综和性较强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突出一个“协”字,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联动,推进问题的有效解决。如环保李沧分局在办理石忠德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对楼山工业园烟尘污染治理措施的提案”(会字第70号)中,提案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环保李沧分局安排专人,制定详细办理方案,协调城管执法、建管、交警及楼山街道等单位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促进了提案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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