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5 14:49来源:李沧在线
在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区政府系统共收到提案(以下简称提案)107件,各位委员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参政议政,献计献策,履行职责,对政府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经过各承办单位共同努力,区政府系统所承担的提案办理工作已如期全部办结。现将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107件提案中,城建城管方面37件,占总数的34.6%;教科文卫方面30件,占总数的28%;交通环保社会治安方面13件,占总数的12.1%;财贸金融体改方面17件,占总数的15.9%;劳动人事民政福利方面10件,占总数的9.4%。
已落实或基本落实的提案70件,占总数的65.4%;正在落实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落实的35件,占总数的32.7%;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落实的2件,占总数的1.9%。办结率和面复率均达到100%,答复满意率99.1%。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1、落实责任领导。区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提案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倾听民声、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途径。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结束后,区政府立即召开区长办公会,听取提案受理情况汇报,明确分管领导、承办部门,部署办理工作,提出“力争在2个月内办结”的时限要求,并要求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办理。办理过程中,各分管副区长全程跟踪,多次就提案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督促承办单位及时抓好落实。
2、抓好责任分解。区政府责成区政府办公室认真做好提案办理的责任分解工作,结合政府部门的职能进行多次梳理调整,并下发专门通知征求各拟承办单位意见。对承办争议较大的提案,及时协调,听取各方意见,并及时进行调整,最大限度保证提案分办的科学性、合理性。经区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区政府分管领导及时组织召开提案分办会,分解部署具体任务,从源头保证了提案办理工作的迅速落实。
3、层层落实责任。为确保提案办理落到实处,区政府严格落实“三个责任制”:一是区政府领导分工负责制。即区长对办理工作负总责,各分管副区长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的提案办理工作牵头研究。二是承办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各承办单位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人负责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三是区政府办公室督办责任制。区政府办公室实行跟踪督查落实制度,采取现场查看、审阅材料等多种方式加强督办,及时协调解决承办单位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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