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
★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2011年,青岛以省会副省级城市复查测评总分第一名的成绩,再度加冕全国文明城市,如何巩固这一创建成果?
我市提出,“十二五”期间,要推进创建工作走向常态化、科学化、制度化。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市容环境整治,坚持开展窗口行业“十大笑脸”和文明服务窗口评选,不断深化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和军警民共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保持国家和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系列文明先进数量全省领先,不断提升城乡文明水平。
★全面提升城市的精气神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表彰暨动员大会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群提出,要全面提升青岛这座城市的精气神。他解析城市的“精”、“气”、“神”:“精”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城市文化建设的精髓;“气”是城市的风气风尚;“神”就是城市精神。
★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
2011年,青岛市被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授予“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地区”荣誉称号,青岛也在这一年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完成了五大国有文化集团的组建工作。而今后,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改革用人和分配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和目标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合理配置人才资源,都成为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的重要具体举措。
★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011年,我市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今年,以创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提高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已成为文化工作的要点之一。除加快实施包括图书馆新馆、群艺馆新馆、现代美术馆和城市博物馆在内的100万平方米的市级文化中心规划建设外,我市还将建设一批区级大型公共文化设施;按照打造“15分钟文化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农家书屋为代表的基层文化设施;同时打磨包括“小小莫扎特音乐馆”在内的一批文化活动名牌,使市、区、镇(街道)、社区(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在建、管、用并重的基础上得以进一步完善。
★提升文化产业的支柱地位
在去年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文化青岛建设打造文化强市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把文化产业打造成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到2015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
今年,《青岛市海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以及《青岛市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将陆续出台,为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倍增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文化产业的支柱地位将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