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初步遴选158个基层病种

2026-08-17 14:29 来源:蓝睛

8月17日,国家医保局表示,已初步遴选确定首批158个基层病种,其中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基层病种31个,DIP(按病种分值付费)基层病种127个。此举旨在引导基层医疗机构主动收治常见病、多发病和部分慢性病患者,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完善。

“首批基层病种的遴选注重适宜性和可操作性。”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副司长徐娜介绍,基层病种是指适宜在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收治、相关医疗机构具备承接能力、诊疗技术成熟的常见病和多发病以及部分慢性病的病种。各地可参考国家推荐的基层病种,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确定本地病种范围和支付标准,并做好与国家卫健委推荐的基层服务病种衔接。后续,随着首批基层病种正式下发,国家医保局将指导地方完善本地基层病种。

徐娜介绍,自今年3月《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以来,全国已有5个省份印发配套文件,22个省份形成初步举措,围绕基金流向基层、服务优待基层、支付改革落在基层等目标,形成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发展的“一揽子”政策。国家医保局已会同国家卫健委基层司共同遴选15个地级市作为医保支持基层的重点联系点,推动形成典型经验。

同时,医保部门正持续巩固提升按病种付费全覆盖成效,探索适应基层服务特点的多元支付机制,包括支持地方探索基层门诊按人头付费与慢病管理相结合,推动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或家庭医生团队,以及稳步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引导中医药适宜技术下沉基层。

在激励政策上,医保部门督促各地严格落实按病种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结余资金可纳入紧密型医共体医疗服务性收入,由医共体统筹用于健康管理、慢病管理及医务人员薪酬提升,结余资金分配重点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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