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即将停暖!这些注意事项要牢记

2026-04-01 15:22 来源:爱青岛

天气渐暖,

不少小伙伴询问

青岛供暖截止时间。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

青岛供热期为

当年11月16日至次年4月5日。

 

停暖后,

这些注意事项一定要牢记,

赶紧转发收藏吧!

 

一、满水保养供暖设施

 

为保障供暖设施的安全稳定,延长您室内供热设施的使用寿命,各供热单位将在停热后对供热设施进行满水保养,您室内供热设施将处于满水带压状态。供暖结束,请保持供热设施处于原来状态,无特殊原因不要关闭户内系统阀门。

 

二、仔细检查散热器是否漏水

 

停热后,由于供热系统温度降低,散热器各接口、阀门、管道等部件可能会因热胀冷缩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因此,建议您要仔细检查地暖管道和暖气片的各个接口是否松动或漏水。如发现漏水现象,请及时拨打所属区域供热服务部门电话,切勿自行调节处理。

 

三、合理清洁与整改供暖设施

 

供热季后,难免有少许空气中的污浊物附着在散热器表面。清洁散热器表面时,切勿使用腐蚀性强的溶剂,可用肥皂水等较柔和的洗涤用品。

 

供热设备折旧年限为15-20年,根据实际运行经验,楼内供热设施运行15年左右,会逐渐老化,出现锈蚀和堵塞问题,影响供热效果。特别是单管串联系统,建设时通常将回水主管道设置于楼内地下夹层中,锈蚀和堵塞问题较为普遍。

 

为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和保证供暖效果,建议停暖后及时更换老旧散热器,可联系供热服务管家或寻找具有专业资质单位的工作人员处理。

 

四、切勿私改供暖设施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改动和增设散热器、供热管道等;

 

(二)擅自扩大用热、改变用热性质;

 

(三)擅自排放或者取用供热蒸汽和热水;

 

(四)其他危害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用户确需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的,应当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供热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改动。

 

作为一个完整的用热系统,家中供暖设施是严格根据技术规范设计、施工、安装的。随意改动供暖设施,可能会导致系统循环受阻,进而影响用热效果。

 

对于需要改动供热设施、管道的用户,请联系供热服务管家或所属供热站点进行登记,为您提供技术指导,避免因自行改动供热设施造成漏水现象或影响其他用户的供热效果。

转发,提醒!

相关新闻
平台集群 : 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 爱青岛手机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