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保障您的春运旅途便捷顺畅,2月12-14日(腊月二十五至二十七,共3天)、2月21-23日(正月初五至初七,共3天),青岛地铁1、3号线首车时间提前、末车时间延后,同时8号线将在早间05:20及夜间23:00各增开直达列车1列。
其他线路各站首末车时间保持不变。春运延时日期及延时期间线网各站首末车时间如下:


新春将至,年味渐浓,地铁成为市民返乡团圆、走亲访友的重要出行选择。为守护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保障每一位乘客的平安旅途,青岛地铁温馨提醒: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站乘车,主动配合安检,让平安与团圆相伴。
春节期间,各类年货、礼品成为出行行囊的主角,但根据《青岛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规定,部分物品因存在安全隐患属于地铁禁止或限制携带范畴,切勿因疏忽带入车站。
烟花爆竹类是地铁禁带“头号危险品”,鞭炮、烟花、摔炮、冷光烟花等各类烟火制品,遇明火、挤压易引发爆炸燃烧,地铁车厢密闭、人员密集,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管制器具类严禁携带,匕首、自锁弹簧刀、弩箭、电击器等管制器具,会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切勿携带进站。
活体动物类除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外,活禽畜以及犬、猫等动物均禁止携带进站乘车,避免影响乘车秩序和公共卫生。

电池类,标志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数量不超过5块,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电动自行车、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电动代步工具,除残疾人专用电动轮椅外,一律不得进站乘车。

春运及春节期间,地铁客流密集,高效安检是守护平安的重要防线。为节省您的出行时间,进站前请提前整理行囊,将水杯、充电宝、液态物品单独取出,年货礼盒收拢摆放,主动放入安检设备检查;遇工作人员开包查验时,请多一分理解与配合,我们的每一次细致检查,都是为了守护全车乘客的出行安全。若不慎携带禁带物品,可选择自行弃置,或联系亲友到车站取回,切勿心存侥幸逃避安检。
安全无小事,责任记心间。青岛地铁全体工作人员将坚守岗位,严把安检关、守护出行路,用细致服务保障春节期间轨道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愿每一位乘客都能遵守安全规定,文明乘车、平安出行,带着喜悦与安心,奔赴新春团圆之约!
青岛市轨道交通
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
1️⃣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冲锋枪、步枪、机枪、防暴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3️⃣道具枪、发令枪、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4️⃣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1️⃣弹药:炸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手雷、地雷、手榴弹等。
2️⃣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爆破剂等。
3️⃣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含冷光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等各类烟花爆竹,发令纸、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以及“钢丝棉烟花”等具有烟花效果的制品等。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1️⃣管制刀具:根据《管制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GA 1334-2016),认定为管制刀具的专用刀具(匕首、刺刀、佩刀、三棱刮刀、猎刀、加长弹簧折叠刀等)、特殊厨用刀具(加长砍骨刀、加长西瓜刀、加长分刀、剔骨刀、屠宰刀、多用刀等)、开刃的武术与工艺礼品刀具(武术刀、剑等),以及其他管制刀具(超过GA/T 1335《日用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规定的尺寸规格限制要求的各种刀具)。
2️⃣其他器具:警棍、军用或者警用匕首、催泪器、电击器、防卫器、弩、弩箭等。

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氢气、甲烷、乙烷、环氧乙烷、二甲醚、丁烷、天然气、乙烯、氯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
2️⃣易燃液体:汽油(包括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煤油、柴油、苯、酒精、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或者标志不清晰的酒类饮品、1,2-环氧丙烷、二硫化碳、甲醇、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等。
3️⃣易燃固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偶氮二异庚腈等。
4️⃣自燃物品: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
5️⃣遇湿易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
6️⃣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氯酸钠、硝酸铵等。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氯、氨、异氰酸甲酯、硫酸二甲酯等高毒化学品以及灭鼠药、杀虫剂、除草剂等剧毒农药。

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有液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者碱液的)、汞(水银)等。

指含有放射性核素,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国家规定豁免值的物品,详见《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试行)》。

包括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感染性样本,详见《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一类、第二类的病原微生物。
1️⃣无包装易碎品。
2️⃣易污损轨道交通设施、有严重异味以及影响乘车环境的物品。
3️⃣充气气球、非折叠自行车,长宽高之和超过一点八米或者重量超过三十公斤的物品。
4️⃣以电能为驱动方式的代步交通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折叠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但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除外)。
5️⃣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
6️⃣活禽畜以及犬、猫等动物(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除外)或者其他容易引起乘客恐慌情绪的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但是可能具有危险性、妨碍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卫生的物品。
1️⃣菜刀、水果刀、餐刀、剪刀、工艺刀、工具刀等刀具,菜刀单品刀刃部分在20厘米以下,其他单品刀刃部分在10厘米以下,并且在包装完好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情况下,单品限量携带1把,累计限量携带不得超过3把。
2️⃣斧头、锤子、钢(铁)锉、锥子(尖锐物)、铁棍等锐器、钝器,长度在25厘米以下,并且在包装完好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情况下,单品限量携带1把,累计限量携带不得超过3把。
1️⃣包装密封完好、标识清晰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4%、小于或者等于70%的酒类饮品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
2️⃣含易燃成分的喷雾、凝胶等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每种限带1件。
3️⃣指甲油、去光剂累计不超过50毫升。
4️⃣冷烫精、染发剂、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750毫升,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过1500毫升。
5️⃣安全火柴不超过10小盒,普通打火机不超过5个。
6️⃣标志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数量不超过5块,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如未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则可以按照Wh=V×mAh/1000计算),含有锂电池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