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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复〈市南区东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3个规划的请示》(青自然资规呈〔202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南区东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市南区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市南区珠海路街道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3个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人地关系和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的部署安排,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底线管控、功能布局等要求,强化与各行业、各领域空间类专项规划的衔接,基于社区生活圈理念完善公服设施布局,面向实施层面提高精细化管控水平,统筹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规划》实施要面向城市更新的管理需求,以提升城市品质为目标,打造培育创新创意产业,营造生态活力的创新城区。
三、要注重生态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平衡,注重山海城特色风貌塑造,严格保护浮山、辛家庄北山、燕儿岛山、滨海岸线等自然资源,加强山山视廊、滨海天际轮廓的空间形态引导与管控;要整合挖潜存量资源,以构建完善的社区生活圈为目标,优先考虑增补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补足公园绿地缺口,提升人居环境品质;要面向城市更新的管理需求,加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推进各类市政交通设施建设更新,提高城市安全韧性水平;要统筹城市空间格局与发展时序,强化与浮山湾中心区域的功能协同,重点拓展文化旅游、商业商务等现代服务功能,科学引导城市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
四、要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工作,加强动态更新维护。做好《规划》的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规划》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变更。确需调整的,须结合建设实际和项目周边的规划条件,依法按程序办理。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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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复〈崂山区张村河东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5个规划的请示》(青自然资规呈〔202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崂山区张村河东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崂山区张村河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崂山区张村河西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崂山区金家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崂山区午山西侧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5个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人地关系和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的部署安排,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底线管控、功能布局等要求,强化与各行业、各领域空间类专项规划的衔接,加强城市设计引导,基于社区生活圈理念完善公服设施布局,面向实施层面提高精细化管控水平,统筹崂山区中部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是单元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规划》实施要依托山海河城交织的生态本底,深度整合数智、金融、研发、文旅等产业动能,巩固提升市级财富金融中心职能,构筑创新要素与产业链条深度融合的市级科创中心,打造集约高效、活力迸发的示范窗口区。
三、要严格保护山海自然基底,系统推进河道治理、山体修复与蓝绿网络贯通,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要巩固金融商务、科技创新等优势,积极培育文体商旅融合新业态,推动现代服务业能级提升;要以城市有机更新为抓手,优化轨道站点周边综合开发,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功能复合与品质提升,构建便捷共享的社区生活圈;要注重风貌整体管控,强化滨海、临山及重要廊道的空间形态引导,塑造与山海环境相协调的城市意象。
张村河片区要严格保护张村河、老寨顶等自然资源本底,加快推进张村河滨河公园的景观营造,加强对周边群山的保护与生态修复,构建以张村河为生态纽带、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要围绕专业化园区、重点产业平台实现基础研究、高端制造、科创服务融合发展,打造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核心引领地;要加强空间形态引导管控,重点关注张村河两岸、临山区域及城市干道沿线的风貌塑造,严格控制建筑尺度、体量与布局方式;要聚焦城市发展前沿,推动数字技术与城市治理、运营深度融合,打造智慧赋能、绿色低碳的城市标杆示范。
金家岭单元要筑牢金岭山与海岸带生态保护屏障,完善全要素旅游功能,巩固金融商务核心功能,积极培育文体商旅融合新业态;要以石老人等轨道站点为核心,强化站点周边区域一体化综合开发,推动交通、公服、商业等功能深度融合与复合利用;要系统整合挖潜存量空间资源,重点关注“一老一小”人群需求,优化教育、医疗、养老等设施供给。
午山西侧单元要加快推进午山山体修复、滨海岸线整治与生态廊道建设,构建连续完整的山海格局;要强化对眺望视廊、天际轮廓与景观界面的规划引导,塑造与山海环境相协调、富有韵律的城市风貌秩序;要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密绿地与公共开放空间网络,构建覆盖全域、便捷共享的社区生活圈。
四、要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工作,加强动态更新维护。做好《规划》的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规划》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变更。确需调整的,须结合建设实际和项目周边的规划条件,依法按程序办理。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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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复〈高新区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4个规划的请示》(青自然资规呈〔202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高新区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高新区东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高新区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高新区西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4个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人地关系和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的部署安排,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底线管控、功能布局等要求,强化与各行业、各领域空间类专项规划的衔接,基于社区生活圈理念完善公服设施布局,面向实施层面提高精细化管控水平,统筹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是片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规划》实施要强调生态优先,注重区域特色发展,聚焦空间品质提升,努力建设竞争力影响力一流的高科技产业园区,塑造胶州湾北岸宜居宜业的公园城市。
三、要延续生态禀赋和特色,夯实胶州湾底生态本底,保护利用滨海湿地、海岸线等资源,优化提升水系景观环境,构建高品质、网络化的生态安全格局;要做好滨海、滨水、核心地段等区域风貌管控,加强对建筑空间布局、体量、高度及形态风格的控制与引导,打造彰显区域风貌特色的城市天际线;要加快公服设施配套建设,打造完整的社区生活圈,营造产城融合、宜居宜业魅力城区;要完善区域交通路网体系,高效推进各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白沙河副中心、轨道交通示范区协同发展;要加强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落实战略留白用地管控要求,有序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建设。
四、要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工作,加强动态更新维护。做好《规划》的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规划》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变更。确需调整的,须结合建设实际和项目周边的规划条件,依法按程序办理。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