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立法守护城市“绿肺”,明年起施行→

2025-12-24 14:00 来源:青岛发布

12月24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青岛市浮山森林公园和太平山中央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相关情况。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傅强,市园林和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殷保家,市园林和林业局行政执法处处长龚飞出席吹风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巩固浮山森林公园和太平山中央公园建设成果,完善公园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位推动下,近日,《青岛市浮山森林公园和太平山中央公园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青岛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加强浮山森林公园和太平山中央公园管理,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城市功能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出台背景

浮山森林公园和太平山中央公园(以下简称浮山和太平山公园)是青岛主城区内重要的山体生态绿地,既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民游憩健身、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公园城市建设。2022年以来,坚持“高起点定位、高强度整治、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的目标,深入推动浮山和太平山公园建设整治工作,推动公园高品质保护提升。为进一步巩固浮山和太平山公园建设整治成果,理顺管理体制,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和生态保护,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条例》列入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

制定过程

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下,市司法局、市园林和林业局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市政协、相关区政府、相关单位及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组织召开立法座谈会,多次开展实地调研,并邀请城市建设、法律等领域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在立法过程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通过调研论证,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条例(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25年6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10月2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11月20日,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条例》予以批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主要内容

《条例》聚焦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立足浮山和太平山公园实际,围绕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立法创新完善制度设计,将浮山和太平山公园保护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条例》共6章48条。

明确保护管理范围,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明确以绿线为边界,将绿线的围合区域作为公园的保护管理范围。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统一管理、永续利用的原则,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保护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职责,对相关区政府、园林和林业主管部门、浮山和太平山公园管理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作出规定,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联动,规定园林和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建立执法协调联络机制,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执法协助、联合执法等方面加强协作,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公安机关按照属地设置公园警务站,加强治安巡查。

 

坚持规划引领,严格公园内建设管控

 

统筹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强化规划刚性约束。

一是明确浮山和太平山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规划内容等,规定公园总体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相衔接,公园总体规划不得擅自调整。

二是规范公园内建设行为,公园建设应当符合公园总体规划、相关技术标准规定以及科学、生态、安全、节俭等要求,建设项目的高度、体量、造型、风格和色调等应当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三是加强公园内建设管控,除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景观设施、生态保护设施、应急避难设施、军事设施以及《公园设计规范》规定的游憩、服务、管理设施外,不得在浮山和太平山公园内新建、扩建其他建(构)筑物,严格控制公园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严格公园周边区域建设管控,守护山海景观风貌

 

划定三条控制线,守住保护底线。

一是划定浮山和太平山绿线,规定绿线不得擅自调整,因国家重大项目、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防灾减灾项目等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原划定程序办理,并不得减少绿线的围合面积或者绿线内的林地、绿地面积。

二是划定建筑退让距离,浮山绿线外扩八百米(其中徐家东山外扩五百米)、太平山绿线外扩五百米区域划为浮山和太平山公园的建设控制地带。公园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建(构)筑物的,退让浮山绿线、太平山绿线不少于十米,建设项目施工不得侵占浮山绿线和太平山绿线。

三是划定建设高度控制线,在浮山绿线外扩一百米范围内新建、扩建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的,建(构)筑物最高点海拔高度不得突破相邻山峰海拔高度的三分之二;新建、扩建其他建(构)筑物的,其最高点海拔高度不得突破相邻山峰海拔高度的二分之一。在浮山森林公园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其他区域新建、扩建建(构)筑物的,其最高点海拔高度不得突破相邻山峰海拔高度的三分之二。在太平山中央公园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建(构)筑物的,其最高点海拔高度不得突破八十米。

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发挥公园生态功能

 

加强公园的生态保护是确保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

一是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明确浮山森林公园实行林长制,设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林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生态保护需要,对浮山和太平山公园特定区域采取全封、半封或者轮封的方式封山育林。

二是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稳定,对植树造林、景观营造、绿化养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病虫害防治等生态保护措施作出规定,明确古树名木实施分级保护,更好保护公园内的景观资源和物种资源。

三是加强公园水环境保护,禁止填埋、占用湖、池、溪等水域,禁止倾倒、堆放、排放污染物。除因保护管理需要外,不得利用工程措施取水,不得采挖泉井,禁止以商业为目的的取水行为。

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提升服务管理效能

 

丰富公园服务供给,完善配套设施,按照规定配备无障碍设施和医疗急救设备,提升公园服务功能。加强公园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用科技手段开展保护管理活动,为游客提供智慧导览、智慧停车、服务信息等智慧游园服务。规范游园行为,明确禁止行为,维护公园的良好环境和公共秩序。加强公众参与管理,建立常态化社会沟通机制,听取对公园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聘用市民园长、公园管理监督员等方式,邀请公众参与浮山和太平山公园管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推动浮山和太平山公园保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对加强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还有这些大家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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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全国基层党建网记者:请问在太平山、浮山建设整治中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哪些显著成效?

殷保家2022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将太平山、浮山公园建设整治作为民心工程、民生工程顶格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坚持高起点定位,做好策划规划。多次召开太平山、浮山文化旅游发展座谈会和策划专题工作会,邀请专家学者为公园策划定位献计献策。吸纳国内23位专家学者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太平山、浮山规划设计方案全程把脉、跟踪指导。坚持科学设计,树立为民导向,充分考虑适老化、适幼化需求,先后制定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设计方案50余项,充分倾听民意,确保方案的科学性、惠民性。

二是坚持高强度整治,攻坚环境提质。成立专门指挥部和环境整治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实施违规设施整治清单化推进,清理规范违规搭建、侵占绿地等问题区域3.67万平方米。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防新增违规建设行为。统筹开展公园周边环境优化,湛山寺新建围墙成为新晋网红打卡景观,推动太平山中央公园范围内2万余米线缆全部下地规整。全力化解公园内住户安置遗留问题,安置清理区域全面完成复绿提质。

三是坚持高质量建设,打造公园标杆。综合运用“一线工作法”“重点调度法”“典型引路法”等组合拳推进太平山、浮山生态绿道建设。太平山生态绿道贯通后,首次实现中山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榉林公园融合,新建桃源山语、彩虹栈道等景观节点40处。浮山主山体环山防火通道(绿道)全部贯通,首次实现三区融合畅通,建设宁乐广场、桃花坞、童趣园等一批景观节点和休闲场所。同时,完善公园配套服务设施。2023年4月,太平山中央公园和浮山森林公园正式向市民开放,开放后的公园得到了市民游客的广泛赞誉。

四是坚持高水平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按照把太平山中央公园打造成为全省公园管理典范、浮山森林公园成为全市山头公园管理标杆的目标,对标上海、深圳、成都等先进城市,创新太平山、浮山公园管理模式,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公园日常养护和管理巡查,引导市民文明游园。严抓山林防火,聚焦春节、清明等重要节点,采取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包片现场督导、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等方式,压实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责任。积极邀请热心市民参与公园管理,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实现公园管理共治共享。

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太平山、浮山公园得到有效保护和提升,成为市民休闲健身和青岛旅游的新地标、“打卡地”,市民总体满意度达到99.4%,年入园市民游客超过2500万人次,主流媒体报道150余次,市民游客网络关注度达上亿人次。

还绿于民,化解安置遗留难题。此次保护提升工作中,太平山、浮山累计清理规范违规搭建、非法侵占绿地等问题点位181处,彻底整治违规建设问题;一次性完成公园内66户住户安置梳理,清理存量建筑110余处,全面开展复绿修复,切实还绿于民。完成公园及周边环境综合优化,太平山、浮山昔日环境薄弱区域升级为花溪谷、探幽谷等热门打卡点,太平山开放桃园、苗圃及北部山林区域60余万平方米,公园整体风貌全面焕新。

融合畅通,打开市民生活新空间。建成太平山生态绿道7.9公里,浮山防火通道(绿道)13.5公里,景观节点70余处。拆除两园围栏、围网1.3万余米,太平山出入口增加到75个,浮山增加到35个;增加各类服务设施3000余处,浮山周边规划建设配套车位2200余个,优化公园周边公交线路和站点布置,开通环山专线,市民入园游园更加便捷。太平山、浮山成为游园能环山、全龄能共享、功能更完备、环境更宜人的城市“生态会客厅”。

集中管理,实现公园管理新模式。研究建立太平山、浮山公园集中管理体制机制,实现浮山集中统一管理,解决多年来浮山管理体制不畅的症结。太平山中央公园创新实施“大物管”模式,建设公园智慧景区和智慧管理指挥中心,开启公园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新阶段。设立太平山、浮山公园警务站4个,加强公园管理执法。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市政府发布《关于对浮山上部区域封山育林的通告》,园林和林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太平山中央公园、浮山森林公园管理的通告》。

丰富功能,搞活绿色经济新业态。利用公园内现有建筑和管理设施,引入书店、文创、展览等新业态,扩展公园服务边界,丰富公园业态功能,新增书吧、咖啡吧10余处,增加自动售卖机30余台,让公园成为市民驻足地。太平山、浮山儿童游乐区域达到20处,运动健身场地24处,开放绿地5万余平方米,连续举办3届城市公园节,举行“公园+”主题活动780场次。运用市场化手段,创新举办首届太平山山会、“青岛之夏”艺术灯会等活动,丰富公园场景,促进文旅消费,更好满足市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示范带动,公园城市建设显成效。坚持将太平山、浮山公园建设整治作为全市标杆,示范带动公园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十四五”以来,我市新(改)建各类公园503个,城市绿道697公里,目前共有各类公园1048个,城市绿道1129公里,全面实现“千园之城”“千里绿道”目标。打造青岛口袋公园品牌名片“青小园”,实现600余个口袋公园高德地图一键查询导航,市民游园更加便捷。越来越多的口袋公园、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山头公园正成为百姓家门口的“后花园”“健身房”“遛娃地”,公园已成为青岛亮丽的“城市新名片”。

Q2

界面新闻记者:《条例》正式施行后,相关部门将从哪些具体方面推进贯彻落实工作?如何确保条例真正落地见效?

龚飞:《条例》的制定实施,是我市以法治手段巩固浮山和太平山公园建设整治成果的关键举措,更是推进公园城市建设规范化、长效化的重要保障。《条例》实施后,我们将从制度完善、执法强化、管理升级、公众参与等多方面推进贯彻落实,确保条例落地见效、惠及民生。

一、健全配套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实施基础 

一是全面梳理《条例》条款,建立责任清单,逐条落实保护管理责任。二是完善配套文件制定。组织浮山保护管理中心和市级公园管理服务中心抓紧细化完善浮山和太平山中央公园养护管理标准和工作规范等配套文件;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太平山绿线划定工作、组织开展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三是完善政策衔接。梳理现行公园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做好与《条例》的衔接整合,对与《条例》规定相矛盾、相冲突的,及时进行修订、废止。

二、强化执法监管力度,筑牢公园保护防线 

构建“日常巡查+专项执法+联合监管”的全方位执法体系。在日常监管中,充分发挥信息化、智能化作用,落实网格巡查人员及安保人员监管职责,实现违法行为实时预警、快速处置。针对破坏山体、毁绿占绿、违规建设等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建立“中心+警务站+城管执法”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协同,提升执法效能。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市民参与监督,形成社会共治的执法氛围。 

三、升级公园管理服务,提升条例实施质效

深化公园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太平山“大物管”集中管理模式和浮山集中统一管理体制,加强对浮山和太平山公园的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工作调度、组织协调和成效评价,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共建共享”的管理格局。完善公园配套服务,推进停车场建设和公交线路优化,新增更多适老化、适幼化设施。创新“公园+”运营模式,助推各类文体科教活动融合发展,办好城市公园节、森林音乐会等活动,探索建立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引入多元化运营模式,不断丰富公园功能和业态。

四、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共治共享合力

开展全方位普法宣传,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园公告栏等载体,解读《条例》核心条款。在公园出入口、景观节点设置宣传展板,组织志愿者开展现场讲解,让市民游客知晓权利义务。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邀请市民代表、专家学者参与公园规划、管理和监督,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充分征求意见。完善意见采纳反馈制度,对公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及时落地,对条例实施中的问题及时回应,增强市民的参与感和认同感。

推进《条例》贯彻落实,是践行生态文明思想、保障公众利益的重要举措。我局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制度完善、执法强化、管理升级、公众参与等各项工作,以法治力量守护公园生态之美、提升服务之质,让浮山和太平山公园真正成为市民满意的“城市后花园”,为青岛公园城市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Q3

齐鲁法制网记者:请介绍一下浮山森林公园和太平山中央公园内古树名木的资源现状,《条例》中针对古树名木保护有哪些明确规定?后续将采取哪些措施强化保护,守护好这些珍贵资源?

龚飞两座公园古树名木资源丰富,底蕴深厚,是城市重要的生态文化瑰宝。浮山森林公园荒草庵内有3株银杏古树,其中1株为二级古树,2株为三级古树,2022年已完成复壮,目前由崂山区绿化养护单位常态化开展日常养护,生长状态良好。太平山中央公园中山园内古树资源富集,共有209株古树,树龄跨度广、品种丰富,会前村遗址内的国槐树龄达218年,是园内树龄最大的古树;桂花数量最多,达29株,紫薇24株次之;5株法桐、10株大雪松体型硕大、冠大荫浓,长势旺盛;三角槭、无刺槐等部分古树与青岛同龄,见证城市发展;园内大部分引种古树树龄约百年,不少西欧、东亚树种引入价值极高,被列为国家级珍贵保护名木,兼具生态与文化价值。

《条例》对古树名木保护作出刚性规范,筑牢法治保障。明确园林和林业主管部门对公园内古树名木实施分级保护,对古树后续资源同步采取针对性保护措施;压实公园管理机构养护责任,要求按规范做好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日常养护,保障生长健康;强化配套保护,规定在古树名木主要生长地设置保护设施和标志,同步纳入公园病虫害综合治理体系,以生物防治为主做好病虫害防控,严防破坏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从三方面强化保护,守护珍贵资源:一是精细化提升养护水平,对浮山银杏古树持续巩固复壮成效,定期开展生长监测;针对中山公园内不同品种、树龄的古树,制定专属养护方案,精准落实水肥管理、复壮修复等措施,保障古树长势。二是完善资源管护机制,全面梳理两座公园古树名木信息,细化完善资源档案,明确管护责任清单,强化日常巡查管控,严防人为损坏、环境破坏等影响古树生长的行为。三是深挖价值做好传承,结合公园科普服务功能,挖掘古树背后的生态文化内涵,通过设置科普标识、开展宣传活动等,让古树成为传播生态文化、承载城市记忆的重要载体,切实守护好这份珍贵生态文化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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