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G青岛广电11月24日讯 陌生男子通过网络平台请求添加好友,还表现出了倾慕之心和关怀之情,女子很快“沦陷”,并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帮“男友”取现……近日,莱西市公安局破获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成功拦截2.5万诈骗赃款,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警惕温柔陷阱。
2025年11月10日,莱西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接到线索,莱西市一名女子李红(化名)的银行账户出现异常,疑似有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行为。
对此,反诈中心民警立即展开工作,当日,便将嫌疑人李红查获。经询问得知,2025年10月份,李红通过婚恋网络平台认识了一名陌生男子,对方自称是名“军官”,现在某地部队服役。后二人在网络聊天过程中,对方甜言蜜语不断,对李红嘘寒问暖,关怀无微不至,令他们的关系迅速升温,并很快便确定了情侣关系。随后的一天,对方告诉李红,因其提取现金需要交税,所以非常不方便,故请求通过李红账户转账并帮助提现。李红在明知对方给其转账的钱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但为了帮助“男友”,依旧多次取现并通过购买黄金、购物卡等形式转移资金。11月10日,李红再次取现4.7万元并交与他人,另有2.5万元涉案资金未来得及转移便被警方查获。
目前,李红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他涉案人员正在追捕中,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警方提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在诈骗钱财时,往往会让被害人将钱款打入某个指定的账户,隐匿于幕后的他们需要“取款手”帮忙取现。这种“取款”行为,从被害人的钱款被诈骗,汇入相应账户,到钱款的转移,贯穿电信诈骗犯罪的全过程。因此,“取款”行为实为电信诈骗犯罪链条的重要环节,是警方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像本案中李红便充当了“取款手”的角色,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
借此,莱西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网络交友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被虚拟世界的情感迷惑,涉及投资、炒币、网络刷单等经济往来时,务必多加防备;并且银行卡、手机卡、微信和支付宝等与个人信息绑定的账户,一律不得出卖、出租、出借,更不能为赚取所谓的“佣金”而协助犯罪分子进行转账、取现等行为。实践中,多数犯罪分子往往通过打“感情牌”、给“好处费”等各种手段,引诱他人买卖、出借、出租银行卡、电话卡、个人身份信息等,为其接收、转移、隐匿违法所得资金,这样不仅为自己或他人的财产带来严重隐患,更甚者成为网络犯罪的帮凶,使自己落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所以,大家一定要珍惜个人账户,任何情况下,切勿将自己的个人账户出售租用给他人,都不要因为蝇头小利、朋友感情出租、出售“两卡”(银行卡和电话卡)及支付账户,避免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被追究法律责任。
凡是要求取现或购买黄金、购物卡等财物,并通过各种方式转交陌生人的都是诈骗!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擦亮眼睛,一旦遇到电信网络诈骗,请及时止损并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求助。
法条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情节严重的,可能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