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敲警钟!近期公安交管市南区大队查获三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2025-11-13 17:49 来源:爱青岛

QMG青岛广电11月13日讯  青岛公安交管部门持续深化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百日整治行动,近日,市南区大队在辖区设查车点,重点查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近期查获三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10月27日22时38分许,大队执勤民警在宁夏路与大尧三路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客车驾驶员存在酒驾嫌疑,随即对该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9mg/100mL,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经调查当事人为网约车司机,当天17时左右和朋友在镇江路酒馆饮酒,结束时心存侥幸驾车,不料在途中被查获。目前,民警已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1月5日凌晨2时38分许,执勤警力在银川西路与安庆路查车时,发现一辆黑色小型客车在接近查车点时突然减速,形迹十分可疑,民警当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对驾驶人于某某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其身上有明显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5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经调查,驾驶人于某某于4日晚在饭店饮酒,结束后心存侥幸驾车回家途中被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于某某处以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11月9日23时44分许,执勤警力在南京路与西湖路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红色小型客车驾驶员存在酒驾嫌疑,随即对该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5mg/100mL,驾驶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调查当事人中午在饭店饮酒,结束后驾车途中被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窦某某处以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公安交管市南区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酒驾会大幅削弱判断力、反应力和操作能力,不仅直接威胁车内乘客生命安全,还会对路面行人和其他车辆造成极大安全隐患,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无论何时何地,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相关新闻
平台集群 : 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 爱青岛手机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