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关员在对一批出口货物实施查验时,发现其中申报品名为“吊顶一体钉”的商品尾部装有火药,经射钉枪撞击可产生爆炸力,疑似危险货物。经鉴定,该货物正式运输名称为“爆炸式铆钉”,属于1.4S类危险货物,共计1.8万个。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出口“爆炸式铆钉”等第1类危险货物需如实申报,且必须符合国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储存的相关规定要求。目前,海关已将该批货物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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