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款人”成为热词还没几天
今年双11的第二波购物狂欢终于来了!
可就在今年“双十一”购物节火热进行时
针对“双十一”这枚商标的归属,
却仍存在争议。
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京东公司)认为“双十一”商标持有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阿里集团)在三年内未实际使用该商标,应予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后认为,涉案商标在广告等服务上的注册应予维持,但在其余多项服务上应予撤销。
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复审决定,阿里集团和京东公司均表示不服,两公司分别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昨天下午,围绕“双十一”商标的这两起商标行政案件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
2011年11月1日,阿里集团在第35类广告等服务上申请注册了“双十一”文字商标,并于2012年12月28日获准注册。
2018年,京东公司认为阿里集团在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的三年间,没有实际使用“双十一”商标,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撤销该商标的申请。
今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审查认为,阿里集团对“双十一”商标在“广告;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替他人推销”服务上进行了真实有效的使用,对这部分服务上商标的注册应维持;但在“商业管理辅助;商业信息”等多项服务上没有使用,故撤销其余部分服务的商标注册。
京东公司、阿里集团对该复审决定均不服,京东公司不服维持注册部分,阿里集团不服被撤销注册部分,两公司分别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作决定。
昨天下午,两起案件开庭审理,京东公司、阿里集团在两起案件中分别作为原告一方参与诉讼,两案的被告均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两案均未当庭宣判。
看情形有点复杂,
但对于咱们普通的消费者
不管他俩咋争!
都不耽误咱在这个月剩下的日子里……
安!心!吃!土!
今年双十一
来源:半岛网综合自半岛新闻、北京日报、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