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小学门卫持刀砍伤39人 一审被判处死刑

2020-09-09 09:17 来源:大众网

  9月8日,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苍梧县旺甫镇中心小学持刀伤人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2020年6月4日早上,苍梧县旺甫镇中心小学发生持刀伤人事件,行凶者为该校门卫李小文。该事件造成39人受伤,其中37名学生受轻微伤,2名成人伤势稍重。

  6月30日,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旺甫镇中心小学师生被伤害案犯罪嫌疑人李小文提起公诉。

  9月8日,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苍梧县旺甫镇中心小学持刀伤人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小文为泄私愤,在校园内肆意持刀砍杀多名师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李小文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情节极其严重,手段特别残暴,社会危害、影响极大,依法应予严惩。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遂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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