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下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提到,过去的一年,山东法院坚决惩治贪腐犯罪。保持打虎拍蝇高压态势,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406件1732人,李云峰、蔡希有等原省部级干部被依法惩处,依法判处原厅局级干部29人、原县处级干部104人。审结贪污扶贫资金、农资补贴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案件309件392人,审结行贿、介绍贿赂案件118件152人。审结傅伦、牛琳、王伟新等外逃贪腐人员职务犯罪案,依法适用没收财产、诉前禁令等程序机制,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正义的审判,决不让他们在经济上得到好处。
山东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惩各类严重犯罪的同时,对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邀请社会调查员、心理咨询员参与审判,对690名未成年人适用非监禁刑,跟踪做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减少违法犯罪,让他们重归家庭、重返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