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青岛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4月7日政协第十二届青岛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青岛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青岛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15日至19日召开,会期4天半。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二届青岛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二届青岛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选举政协第十三届青岛市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青岛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协第十二届青岛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青岛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青岛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