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
青岛老龄化问题比较突出,目前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8.9%,2015年将“五人行有一老”,“老有所养”问题日益影响我市全局以及长远利益。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成8处区市级社会福利中心。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实现城乡困难老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事实上近年来,我市在养老服务保障上不遗余力,不断完善养老体系,创新养老模式,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出了众多养老新举措,不断满足多层次、多样式的老年人养老需求,但还有很多方面亟待加强。
今年两会,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们献计献策,从多角度多方面提出了一些关于完善养老体系的好建议和好提案。
【声音】
市政协委员寇莉: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应该是首先由政府主导、逐步过渡到市场参与、直至发展成为市场化运作模式这样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将居家养老打造成不出家门的养老院。
市政协委员周永青、张光威:充分发挥老年人的智慧资源和其它相关资源,推动支持老年人再学习和再就业。充分发挥老年人余热,做到“以老养老”。
民盟青岛市委:面对城镇化过程中“空巢”老人增加等情况,扩大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面,鼓励发展养老互助点。
【探访】入住公办养老院要排队
王秀芬今年73岁了,老伴儿去世多年,一次意外的摔伤让她行动不便成了孩子的“累赘”。女儿女婿白天要工作,外孙在国外读书,没人照料,她打算到养老院去住一段时间。从去年开始,女儿给她联系了一处离家两三公里远的公办养老院,可是床位全满,需要排队等床位。后来,女儿又打听了多家公办养老院,获知床位全满,后来不得不住进一家民办养老院,可民办养老院的条件和设施都比不上公办的,她住着也不是很舒心,住了半年后干脆去了日间照料中心,白天由女儿送过去,晚上再接回家,对孩子来说也挺麻烦。如果公办养老院有了床位,她还是要住进去的。
【完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
市人大代表赵宝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必须大力发展养老机构,建立青岛市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审批登记制度,出台相关文件,明确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审批登记办法,或将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准入机制、管理规范等纳入《青岛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条例》,畅通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产业的渠道,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养老服务领域,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民盟青岛市委在组织提案中也提出,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采取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招募企事业单位和个体服务商等方式,促进养老服务从“政府包办”向“市场运作”过渡。完善投融资政策,如协调各类金融机构实行适度房款的信贷政策和贴息措施等,解决“融资难”问题。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如将养老用地指标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由政府划拨非营利性养老服务用地等形式,解决“用地难”问题。完善税收优惠和补贴政策,如制定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解决“运营难”问题。利用老年服务产业链长、覆盖面广的优势,适度培植产业集群和高端产业,在释放老年群体消费潜力方面形成“青岛经验”。
市政协委员于翠成在提案中提出,目前我市养老机构以“官办”或非营利性为主,总体数量满足不了实际需求,特别是农村地区,养老机构少与老年人增多的矛盾更加突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运营养老机构,是完善我市养老保障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以减轻政府养老的压力。除了在建设补助与运营补助等方面向非营利性或者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的养老机构有所倾斜外,对其他不同类型的养老机构应一视同仁。